水保要闻

淮委对河南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1-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11月5日至10日,淮委会同河南省水利厅及项目所在地市、县(区)水利(水保)部门,对许昌市新城区热电厂工程、河南叶县蓝光环保电厂一期(2×135MW)工程、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汝阳县东沟钼矿采选工程、国电驻马店热电厂扩建工程(2×300MW供热机组)、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1×60万千瓦机组工程、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连霍高速公路商丘至兰考段改扩建工程、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等8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各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防治效果,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项目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对照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各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水土保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肯定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检查组针对许昌市新城区热电厂工程、河南叶县蓝光环保电厂一期(2×135MW)工程、国电驻马店热电厂扩建工程(2×300MW供热机组)、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1×60万千瓦机组工程4个均已投入运行,但却迟迟未能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电厂项目,通过与建设单位以及监理、监测和评估单位面对面座谈、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尽快解决遗留问题,力争今年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对我委分别于2012年、2013年就进行过检查并行文向建设单位发送了监督检查意见的连霍高速公路商丘至兰考段改扩建工程和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2个线性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相关设计文件,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特别是对工程沿线取弃土场要限期进行整改。要求尚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建设单位尽快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同时,检查组对监理、监测、评估等服务单位的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要求各服务单位实事求是,为建设单位当好参谋,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全面落实。
    淮委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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