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2014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1-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淮委继续强化流域内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推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开展,积极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实现流域内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淮委在认真总结2012、2013年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年初制定的《淮河流域2014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流域内矿产资源开发、交通、水利等项目作为流域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2014年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细化与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分工,明确检查责任,对流域内部批150余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改进监督检查服务方式。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对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等尚处于工程建设初期征地拆迁阶段的项目,通过提前介入,加强工作对接,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相关后续工作;对宁西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等项目,在地方水行政执法部门对取土场跟踪检查的基础上,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各施工标段取土场位置、数量等,并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河南叶县蓝光电厂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老大难”项目,通过召集建设单位和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座谈沟通,促进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和设施验收工作落实。
——加强调研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推动全国第二批能力县建设工作,淮委对山东省涉及流域内5个县(市、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在省级初验基础上,按规定要求对河南、安徽、山东(含青岛市)三省17个县(市、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行了复验,并配合部水土保持司完成安徽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抽查验收工作。
——全面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稽查督查工作。根据水利部工作部署和安排,淮委派出稽查组对河南省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开展了专项稽查;印发了《淮委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方案》,淮委派出督查组对安徽、江苏、山东(含青岛市)三省2013年中央资金安排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省级督查并完成9个项目县抽查工作。
淮委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