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别山火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4-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4月2—3日,水利部在湖北省麻城市主持召开了湖北大别山火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水利厅,黄冈市水利局,麻城市水利局,会议特邀的2名水土保持专家,建设单位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主体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会议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同时,验收组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完善输灰管线沿线部分裸露边坡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并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
湖北大别山火电厂一期工程位于湖北省麻城市中馆驿镇。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640兆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于2006年2月开工, 2008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工程总投资43.02亿元。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斜坡防护工程、防洪排导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植被建设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投资2483万元。
长江委水土局 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