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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督查组开展对青海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年内第二次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10-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水保生态〔2017〕7号)的统一安排部署,水利部督查组于10月23日至27日,对青海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年内第二次督查。督查组随机抽取了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和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的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2项坡耕地综合治理进行了现场核查。
    督查组通过现场核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询问答疑、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青海省及2个抽查项目县(区)上半年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审批、计划分解下达、资金到位、招投标等施工前准备,建设管理、治理任务和投资完成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督查组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向省、州、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进行了反馈。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董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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