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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完成2018年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5-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国家防总、黄河防总关于2018年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黄委于2018年5月组成7个检查组,对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等7省(区)淤地坝安全运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在了解掌握各省(区)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了七省(区)22个县(区、旗)的58座淤地坝开展了现场检查。通过现场察看、听取介绍、询问情况、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级淤地坝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制定、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进展、运行管理及管护经费落实、信息报送、宣传培训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下游有村庄、学校、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的病险淤地坝应急度汛方案、淤地坝蓄水情况、“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等。
    总体看,各地高度重视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水利水保部门均将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建立了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淤地坝防汛管理责任制。大多数中型以上淤地坝都明确了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管护责任人,汛前全面开展了淤地坝隐患排查。各地积极争取通过地方财政预算、中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等多种渠道落实淤地坝维修养护经费,据初步统计,2018年七省(区)共筹措淤地坝维修养护经费1682万元,落实巡查管护责任人1.16万人。逐步建立了重点淤地坝远程监控系统,目前已有90多座淤地坝建立了监控预警设施。
    检查组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省、市、县水利水保部门进行了反馈,并从落实淤地坝防汛责任制、提高防汛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淤地坝管护和水毁工程修复、加快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进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黄委水保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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