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水土保持局处长会议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水利部办公厅文件
办水保【2000】61号
各有关单位:
经部领导同意,定于2000年4月23~2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水土保持局处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总结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成就、新经验;
按照江总书记和朱总理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指示精神,统一认识,调整水土保持发展思路,研讨新时期水土流失防治对策;部署2000年及今后一段时间水土保持工作重点,落实各省水土流失防治任务。
为了精简会议,同时召开“全国首批‘十百千’示范工程暨治理开发‘四荒’示范户命名会”。与财政部联合对首批通过达标验收的示范城市、示范县和示范小流域进行命名,
强化“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的管理机制,加快“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四荒”资源治理开发管理,加大“四荒”资源治理开发的改革力度,推动社会办水保活动向
纵深发展。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0年4月22日报到,23~25日开会。
4月23日:全国首批“十百千”示范工程暨治理开发“四荒”示范户命名会;
4月24~25日:全国水土保持局处长会议。
地点:北京。
三、与会人员
1、各流域机构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水土保持任务重的省(区、市)和各计划单列市的水利(水电)厅(局)领导同志,其他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同志。
2、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和各计划单列市水土保持局(处、办)的主要负责同志。
3、被命名的“十百千”示范工程市、县政府的负责同志1 名(另行通知,只参加4月24日的会议)。
4、命名的治理开发“四荒”示范户中的发言代表(另行通知,只参加4月23日的会议)。
四、特邀代表
特邀青岛市、河北省承德市、山西省岚县、黑龙江省拜泉县、山东省临胸县、四川省宁南县、甘肃省定西县主要负责同志到会交流经验。
五、真他事项
1、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发言材料,请用16开纸印刷200份带到大会交流。
3、请于4月10日前将与会人员姓名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联系人:乔殿新,联系电话: 63202846,传真:63202841。
主题词:水土保持 会议 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 2000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