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九周年座谈会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交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电力公司及有关专家:
今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九周年。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和落实《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农委与水利部决定联合召开一次座谈会,主要内容是座谈九年来《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并结合西部大开发和今年北京严重沙尘暴,研究如何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全国人大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座谈会并作讲话。
座谈会时间定于6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在人民大会堂(具体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请柬为准)。届时请你部(委、局、公司)的领导同志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并发言。
请各与会单位于6月26日前将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告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联系人:王瑞增,电话:63202851,传真:63202852),并请准备发言材料一式50份带到会议上。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