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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流域实施综合治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报讯  “九五”期间,我国加强了黄河、长江等七大流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并启动了严重荒漠化地区重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逐步形成了合理的生态建设布局。
    1998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全国自然保护区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林草植被建设力度,推行“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政策,开展了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146处,保护区总面积8813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8.8%;全国封山育林面积已达3019万公顷,其中,已有12个省(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灭荒标准,使18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基本实现了消灭宜林荒山。
    “九五”期间,我国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明显加快,探索出了一条农业和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路子。据了解,1997年以来,我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连续3年超过5万平方公里,而此前每年的治理面积仅在3万平方公里左右;目前全国生态农业试点达到2000多个,覆盖面积2亿多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3.7%。
    1998年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大洪水后,国家加大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和保护力度,四川、云南、黑龙江、山西、甘肃、内蒙古、广西等省区先后宣布停止采伐天然林、水源林和防护林,加大了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和自然保护力度。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0%的荒漠和荒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
    “九五”期间,我国生态建设的试点示范效应进一步扩大。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了生态农业试点县300个,其中国家级试点县101个。已有7个生态农业示范点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全国还开展160个牧区开发示范项目,建成高质量的草地围栏1.3亿亩。到去年底,全国还建立了112个生态示范区。
  (邹清丽)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0年10月11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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