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的规范化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01年4月17日 .
1.规划设计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项目前期文件与国家项目管理程序不协调
目前国家的各类工程项目,都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下,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不同阶段的前期文件。从各级计划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看,主要是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项目经批准后,初步设计文件由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后,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规划是指国家或地区的长远发展规划,是对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指导性纲要,但不是具体项目,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经批准(立项)后,方可组织实施。
在过去长期的水土保持工作中,无论全国性的发展规划、区域或流域的专项工程,还是小流域综合治理、治沟骨干工程等,在前期文件中一般均以“规划”名义编制报告,长期以往形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和做法。但却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不对应,除在水土保持系统内部基本认同外,其它部门和单位难以分清项目所处的阶段,特别是计划、财政、银行等管理部门,分不清我们所报项目是规划、项目建议书,还是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由于文件均冠以“规划”之名,我们上报的许多项目被堂而皇之的放入今后的长期规划中,使项目近期立项受阻。
1.2规划设计深度不一致
由于没有完全按基本建设项目程序编制设计文件,各类水土保持“规划”的技术深度不够统一。有时,有关部门索要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而我们上报的文件有的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有的要求做到设计阶段,但部分措施只做到了规划或可研深度。在同一个规划设计文件中,各项措施的设计深度也不相同,植物措施往往设计较深,而工程措施的规划和设计深度却不够。
1.3规划设计图纸不够规范
一是各类规划设计中所附图件不统一,无论是大面积的规划、还是小流域设计,所附图件大多由各设计单位自行决定,没有按规定和标准编制相应的图件;二是图件中应标注的内容不统一,有许多规划图件中没有实质内容的标注,多属示意图;三是图示和图例不统一,图纸的大小、标示的位置、基本图例等不够规范。
2.规划设计有关问题探讨
2.1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对应关系
全国性规划如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水土流失监督管理规划、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规划、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综合防治规划等,做到规划阶段即可,可以根据形势的发展做修订。此类项目一般不会直接立项,而是就其中的某些项目分期立项建设,故做到规划深度即可。
区域或专项工程的规划设计,如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大江大河支流(一般面积在2000km2以上)治理、水土保持科研与技术推广、治沟骨干工程、土壤侵蚀遥感普查等专项规划设计及县级水土保持总体规划设计等,需要编制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3个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
具体实施的项目如小流域综合防治实施设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站网建设等,在上述规划、可研报告等指导下,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类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各阶段前期文件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与项目建设程序关系表
规划设计层次
规划阶段
项目建议书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1.全国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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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江大河综合治理项目
√
3.省级总体规划
√
4.专项规划(如治沟、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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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支流治理(面积>2000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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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县级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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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小流域综合防治设计
√
8.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
√
√
2.2不同阶段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
2.2.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工作,是在批准的项目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项目做具体调查和必要的勘测,优选工程项目、规模、建设地点及建设时序,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初步分析可行性和合理性。
项目建议书技术深度分别达到初步确定、拟定或选定,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任务、建设条件、建设规模、主要防治措施、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结论与建议以及附件等。
2.2.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项目做进一步调查和勘测,以取得较可靠的资料。其工作深度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达到选定,如项目建设任务及顺序、工程建设场址、主要建筑物型式等要选定,一般不允许变更;二是达到基本选定,如工程规模、对外交通等,允许有小幅度或局部的变更;三是达到初步选定,如机电设备及布置、工程管理方案、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总体布置等,若有必要经充分论据时可以变动。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说明、建设条件、工程任务和规模(由规划阶段的初选深度做到基本选定深度)、工程选址布置及主要设施、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投资估算、经济评价、附录(水土保持工程特性表)。
2.2.3初步设计报告
项目初步设计要在认真做调查、勘察、试验和研究,取得可靠资料的基础上,经分析、论证、方案比较等,作出结论,并进行设计,对可研阶段报告成果进行复核,按批复文件的要求,对工程设计做补充。
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①综合说明,即初步设计文件的纲要和结论,全国性大型项目此部分内容应单独成册。②复核项目区的气象、地形、土壤、植被等自然条件。③复核项目任务,确定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拦蓄暴雨、排泄洪水、控制水土流失量等标准,防治分区及治理措施布局,分类型区典型设计及不同工程典型设计。④防治工程布置及主要设施,⑤说明施工人力、材料、设备等总布置原则,施工进度安排原则及分期要求,关键措施和路线。⑥确定工程管理范围、办法、管理机构、工程运用及工程监测等。⑦按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标准,编制设计概算。⑧复核经济评价,对上阶段成果补充修正。⑨有关附件、附表。
2.3水土保持工程特性
2.3.1水土保持工程等级划分
由于在水利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划分中没有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划分,参照该标准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的特点,提出划分意见(见表2)
表2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等级划分标准
等级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备 注
项目区面积(km2)
〉300
50~300
〈 50
投资(万元)
〉3000万元
〈 3000万元
〈 3000万元
项目范围
跨流域、跨省
流域内跨省
省内
2.3.2水土保持工程特性表
在各类规划设计文件中均应附工程特性表,参照水利工程技术规范,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的特点设计特性表,其内容包括工程范围、降雨径流泥沙、设计标准、工程效益、主要工程施工(工程量、材料、所需劳力及设备等)、经济指标等的单位与数量。
2.4 规划设计图件
2.4.1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图件种类(表3)
表3 不同层次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应附的主要图件
图件名称
全国性
大江大河
省级
专项
支流
县级
小流域
土壤侵蚀类型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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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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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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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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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治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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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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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图件标示内容
除应标注常规的行政界、水系及流域界、规划范围、地名等外,根据规划设计的具体任务确定并增加标注。图例和图式原则上应直接采用现行图例标准规定的图例和图式,先行图例标准中没有而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中涉及到的,应尽快制定水土保持的特用标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姜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