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化委员会、人事部、国家林业局表彰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是全国人大发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二十周年。二十年来,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发扬艰苦奋斗、锲而不舍的精神,大力植树造林,种草种花,为绿化祖国,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绿化祖国的伟大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001年4月3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事部、国家林业局决定授予283个单位“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71名同志“全国绿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2名同志“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广大干部群众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为建设祖国秀美山川而努力奋斗。
水利系统陕西省渭南市洛惠渠管理局、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史立人同志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