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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特克斯河恰甫其海综合利用水利枢纽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获水利部批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1年11月5日,新疆伊犁特克斯河恰甫其海综合利用水利枢纽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获水利部批准。恰甫其海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新疆伊犁地区巩留县,是特克斯河中下游河段上的控制性骨干工程,具有灌溉、发电、防洪等综合效益。水库总库容16.3亿立方米,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20兆瓦,控制灌溉面积523.45万亩,属大(1)型一等工程。工程项目建议书已于2000年11月经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通过。工程建成后,可新增净有效灌溉面积417.45万亩,有效调节伊犁地区电网供需矛盾,并将伊犁河坏防洪标准从2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了恰甫其海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于2001年2月在北京通过专家预审。根据专家预审意见,该院进一步修改编制了《新疆伊犁特克斯河恰甫其海综合利用水利枢纽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恰甫其海水利枢纽工程开挖量大、施工点分散的特点,该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为:弃渣场的护坡处理,利用用料场的削坡开级,护坡处理,料场的弃料回田、覆土及绿化,库区防治区的绿化及防护,场内永久公路的护坡及植灌绿化。按照工程施工安排,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以6年为总控制期,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976.35万元。前期以工程措施为主,后期以植物措施为主,分年分项实施。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将使工程区扰动的地面基本得到治理,弃渣和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并通过绿化措施,降低自然侵蚀。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监督处 姜安琴
200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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