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年共投资72亿元专项国债用于改善生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从1998年到2001年底,我国利用72亿元专项国债,投资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已经初见成效。
按照《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部署,从1998年开始,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实施了长江黄河上中游地区、“三北”风沙区、草原区及环京津周边地区的491个重点县,开展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已经治理水土流失3.1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0.9万平方公里,草地1.5万平方公里。这些工程的实施,初步控制了项目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一些容易治理的地区已经初见成效。
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卫星遥感监测,地处长江上游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的云南、四川、重庆三省(市),与1987年数据相比,土壤侵蚀量已由每年15亿吨减少到13.4亿吨,下降了一成;代表水土流失强度的土壤侵蚀模数下降了18个百分点,嘉陵江泥沙含量降低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