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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推动水保生态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一周年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1周年的纪念日。11年来,全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在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将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建设确立为21世纪中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程,要求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建设注重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根据这一要求,水利部提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防治,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的水土保持工作新思路。这既是对《水土保持法》实施11年来,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的总结,又是对在新形势下,继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当前,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十分艰巨。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结果表明,全国有近20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近几年沙尘暴频繁发生就是重要信号。一些地区水土流失导致土地退化或沙化,土地资源更为短缺,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推动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是各级政府、各级水利和水保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监督执法。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好现有植被。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完善相应的技术规程规范,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对资质单位的考核,不断提高方案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大规模地开展生态建设工程。继续开展以长江上游、黄河中游地区以及环京津地区的一系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在黄土高原地区,要加强以淤地坝为重点的坝系工程建设,上拦下保,减少泥沙下泄,淤地种粮,退耕还林还草,促进林草上山;在长江上游地区,要搞好坡改梯、退耕还林和灌排兼备的坡面水系工程建设;在草原区,要通过加强水源及节水工程建设,发展人工草场和草库伦,促进围栏封育和草原保护;在内陆河流域,要合理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保证生态用水,防治土地沙化,恢复绿洲生态。
    三是加强封育保护,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大范围的生态环境改善。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大力调整农牧业生产方式,在生态脆弱地区,封山禁牧,舍饲圈养,依靠大自然的力量,特别是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增加植被,减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四是继续坚持符合我国国情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路子,以小流域为单元,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林草措施与耕作措施,形成完整的综合防治体系。各地要因地制宜,围绕当地群众治穷致富的根本任务,发展绿色产业,减少水土流失、土地退化,保护水土资源,改善当地的生产条件,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
    五是推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向纵深发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要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以技术体系和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以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恢复治理。今年水利部将与国家计委、经贸委、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对149个已批国家大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抓住机遇,增强执法权威,按照有关精神,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好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检查工作。
    六是加强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促进科技进步。不断探索有效控制土壤侵蚀、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措施,加强对治理区群众的培训,搞好水土保持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大力应用“3S”等高新技术,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努力提高科技在水土保持中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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