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探索修复模式、技术路线、管理机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水保生态修复试点突破百县
  
    记者 刘自国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审查会上获悉,作为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大战略调整举措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今年“扩招”,“试点县”首次突破100个。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生态建设政策措施,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建设步伐,寻求水土流失人工治理与自然恢复有机结合,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是费省效宏、加快治理速度、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大面积水土流失初步治理和生态恢复的有效途径。黄河流域的陕西、内蒙古等已经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并总结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按照上述工作思路,根据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黄河水利委员会已于今年3月份开展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生态修复试点项目,首批共安排了包括黑河、塔里木河流域在内的6个省(自治区)12个县,正式开始进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同时,长江水利委员会也在长江流域的10个县开展了生态修复试点工作。
  为加大力度,水利部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国100个县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通过试点,探索在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模式、技术路线、管理机制和实际效果,为今后大面积、大范围开展这项工作提供借鉴,加快全国的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据介绍,今后国家的水土保持投入,将主要用于以支流为骨架的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示范区和沟道工程建设等方面,面上大范围治理则主要依靠大面积封禁治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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