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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水土流失现状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战略布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刘 震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关键词】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战略布局;重点地区;重点工程
    【摘要】  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成果表明,全国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6万km2,其中轻度水蚀区绝大部分分布在东中部,中度水蚀区绝大部分在中西部,强度及其以上的水蚀区主要在西部地区,风蚀区基本分布在西部地区。全国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格局是,东部地区以预防保护为主,中部地区要防治兼顾、综合治理、综合开发,西部地区治理难度大,应坚持综合防治。当前面上治理的重点应放在55万km2中度水蚀区和 25万km2中度风蚀区,国家重点治理区是27万km2强度以上水蚀区。
    全国第二次水上流失遥感调查成果已向社会公告,运用这些成果,对新世纪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在宏观上进行科学布局,明确防治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快水土流失
防治进程十分必要。
1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成果的主要作用
    一是进一步摸清了我国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全国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6万km2,其中受水力侵蚀的水土流失面积 165万km2,受风力侵蚀的水土流失面积191万km2。在水蚀和风蚀面积中有26万km2为水蚀风蚀交错区,主要分布在长城沿线及内陆河流域的部分地区。全国水土流失面广量大,不论山区、匠陵区、风沙区还是农村、城市、沿海地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水上流失问题,水蚀比较严重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长江上游的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和黄河中游的陕西、山西、甘肃、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市),同时中、东部的一些省份如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北、江西、湖南等省的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也非常严重。风蚀最严重的地区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的新疆、内蒙古、青海、西藏、甘肃等省(区)。
    二是反映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与第一次遥感调查成果进行初步比较表明,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了11万km2,其中水蚀面积减少 14万km2,风蚀面积增加3万km2。水蚀面积不仅在总量上减少的幅度大,而且在强度上呈下降趋势,中度以上的水蚀面积由88万km2下降到82万km2,强度以上水蚀面积由38万km2下降到27万km2。20世纪 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正是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加强的时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局部地区特别是水蚀区成效是显著的,云南、四川、山西等省多年开展重点治理的地区效果更为明显。
    三是掌握了水土流失动态。全国水蚀变化的动态情况是,东、中部好转,西部恶化,与第一次遥感调查结果比较,水蚀面积东部 10省(市)由13万km2;减少到9万km2,中部由62万km2减少到49万km2,而西部由104万km2增加到107万km2。全国风蚀呈加剧趋势,不仅在面积上由188万km2增加到191万km2,而且强度普遍增强,中度及其以上风蚀面积由94万km2;增加到112万km2,强度以上面积由66万km2增加到87万km2
    四是明确了防治重点区域。第二次遥感调查表明,全国356万km2水土流失面积中有162万km2属轻度流失区,占46%;水蚀总面积 165万km2中有83万km2属轻度流失区,占49%;风蚀总面积191万km2中有79万km2属轻度流失区,占42%。轻度流失区植被状况较好、坡度较缓,都是预防保护的重点地区,可以通过保护,进一步减轻水土流失。从水上保持工作现状来看,综合治理的重点主要在中度及其以上水蚀区和水风蚀交错区。从不同强度的水土流失分布状况来看,水蚀轻度流失区绝大部分分布在东中部,以东部为主,中度流失区绝大部分在中西部,以西部为主,强度及其以上的水蚀区主要在西部地区的黄土高原和长江上游的部分地区;轻度风蚀区基本分布在草原区和江河源头地区,中度风蚀区大体与水风蚀交错区一致,分布在长城沿线及内陆河流域部分地区,强度以上风蚀区主要在新疆及内蒙古的沙漠地区。
2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战略布局
2.1东、中、西部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格局
    东部地区总体上水土流失轻微,应以预防保护为主,首要目标是实现良好的生态环境。该地区植被覆盖度高,降雨条件好,不少地方处于沿海地区,地势相对平坦,经济相对发达,城镇化发展快,陡坡耕地较少,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较高,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逐渐增强。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促进水上流失轻微地区的保护工作,力争用比较短的时间,使目前9万多km2水土流失面积中的绝大部分,流失程度降低到允许流失量范围内,率先实现山川秀美的目标,为东部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但是,东部的一些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特别是山东的沂蒙山区等,也应加快综合治理。
    中部地区人口密度大,既有山区也有平原,水土流失比较严重,要防治兼顾,坚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综合开发。江西的赣南、湖南洞庭湖上游的“四水”流域、湖北大别山区、河北太行山区、东北黑土地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都迫切需要加快综合治理的步伐。该区开展水土保持要同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开发结合,以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一些流失轻微、降雨条件较好的地区,要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实行封山育林,大力发展沼气小水电等,解决好燃料问题,尽快恢复植被。
    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广量大,处于大江大河上中游地区,水、风、重力和冻融等多种侵蚀形式并存,治理难度大,保护任务重。该区经济相对落后,贫困人口比重大,水土流失与贫困互为因果,水土保持肩负着治理江河泥沙、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等多重使命。在大江大河源头地区和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区域要强化预防保护,在人口密度相对较大的地区,要坚持综合治理并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结合退耕还林,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长江上游、黄河中游、珠江上游的一些一级支流及长城沿线是治理的重点地区,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重点治理。地广人稀的森林草原地区、内陆河流域,要实施封育保护,减少人为干扰,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实施退耕还林、休牧还草、生态移民等,合理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植被恢复。
2.2实施分区防治
    根据第二次遥感调查结果,对162万km2轻度水蚀区和风蚀区,以保护和促进自然修复为主,力争用比较短的时间,进一步提高植被覆盖度,使土壤流失程度降低到允许值范围内。把27万km2强度以上水蚀区列为国家重点治理区,根据国家财力逐步从目前的局部治理向面上扩展。对87万km2强度以上风蚀区,以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促进自然修复、减轻侵蚀强度为主。
同时,按照“三区”划分,实行分类指导。从国家来讲,重点治理区主要在长江上游、黄河中游,也就是水蚀比较严重的地区及水风蚀交错区;重点预防保护区主要是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库区上游,以及植被良好的森林草原区;重点监督区主要是能源富集、开发项目集中、生态脆弱的晋陕蒙、晋陕豫接壤地区、南北盘江的六盘水、新疆油田建设区以及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如西气东输、青藏铁路沿线等。各省(区、市)应根据本次遥感调查结果,进一步明确“三区”,进行科学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划,根据新情况修改有关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2.3优先实施的重点建设工程
    从全国来看,有必要开展一系列重点建设工程。为减少人黄泥沙,实现“河床不抬高”的目标,在黄河中游地区普遍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同时,应在黄河中游的多沙粗沙区(强度以上水蚀区),开展以建设坝系为主的综合治理,通过建坝拦泥淤地,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实现米粮下山,林草上山,为面上的生态恢复创造条件;为减少进入长江三峡库区的泥沙和改善长江上游水土流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应重点在长江上游的金沙江下游、嘉陵江中下游等一些一级支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突出基本农田建设,建设坡面水系工程,发展经济林果,陡坡地退耕还林;为抢救石灰岩地区极其宝贵的土地资源,改善水土流失区农业生产条件,必须实施抢救性的水士保持工程,采取保土措施、建设坡面水系工程、进行沟道整治和退耕还林,保护山地土壤和沟道农田;为保护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内陆河流域绿洲生态,应当实施内陆河流域生态绿洲修复工程,合理安排生态用水,减少植被破坏,恢复绿洲,遏制生态恶化;为保护重要水源区,减少泥沙和面源污染物人库,实施重要水源库区保护工程,如对密云、官厅、丹江口、汾河等水库库区,加强保护,减少人为破坏,实施综合治理,促进自然修复;为减少沙尘暴对华北及京津地区环境的不利影响,应在长城沿线水风蚀交错区及部分沙化草原区实施防沙治沙工程;为保护十分宝贵的黑土地,有必要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工程、生物和农业技术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封山禁牧,恢复植被。各地都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布设不同类型的重点工程,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财力逐步实施。
3当前的主要任务
    从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结果看,我国防治水土流失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短期内全部治理几乎不可能,应当分轻重缓急,有所为,有所不为,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快防治水土流失的进程。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
    一是依法强化监督,预防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据统计,全国每年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有1万多km2,弃土弃渣数亿立方米,对生态环境和江河整治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有的已很难挽救,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的任务十分艰巨。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实施和验收,通过“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保护好现有植被,使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协调好开发建设与水土保持的关系。
    二是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目前面上治理的重点应放在55万km2中度水蚀区和25万km2中度风蚀区,以地方、群众投入为主,国家予以补助。对江河上中游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密度相对较大的地区,通过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既科学调节径流,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减少进人江河湖库的泥沙,又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特别注重突出水的作用,提高土地生产力,紧密同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使经过综合治理的地区水土流失程度减轻,经济得到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目的。强度及强度以上水蚀区共27万km2,主要分布在长江上游和黄河中游,其水土流失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大、影响大,必须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并注意同自然修复相结合,先封禁,后治理,因地制宜,宜封则封,宜治则治。黄土高原强度以上侵蚀区千沟万壑,土壤侵蚀量大,亟待治理,沟道中建骨干坝、淤地坝效果好,应列为国家治理重点。当前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应重点抓好示范,根据不同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不同地区的治理模式,引导全社会按照成功的水土保持技术路线开展生态建设。
    三是加强封育保护,依靠生态的自然修复能力,促进大面积的生态环境改善。自然修复的重点地区应在水土流失轻微。降雨条件较好、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及生态环境极度脆弱地
区,要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控制人对自然的干扰、过度索取和侵害。要抓住当前退耕还林、生态移民、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快速发展等一切有利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机遇,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及经济收人问题。采取多种措施,特别要依靠法律、制度、乡规民约,强化管护,实施封育保护、封山禁牧,搞好农村能源建设,为生态自然修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并和人工的力量进行有机的结合,就有可能用比较短的时间,使大面积水土流失区的植被覆盖度进一步提高,以更快的速度使面上的生态环境有一个大的改善。
    四是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预报,服务于国家生态建设。监测预报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基础,是国家宏观决策和科学防治的依据。在遥感定期宏观调查的基础上,应建立和完善全国水土流失监测网络,首先抓好站网建设,开展小区监测,通过定点监测提高宏观预报的准确度。对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如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治理区三峡库区、晋陕蒙接壤区、环京津风沙源区、退耕还林区、塔河及黑河下游区,应进一步加强监测。
作者简介:刘震(1956- )男,山西山阴人,高级工程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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