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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我国防沙治沙的整体对策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我国沙区地域辽阔,气候条件、植被类型、人类活动和危害程度差异较大,根据这些特点的不同,将我国沙区分为五个类型区,采取不同对策进行治理。
    一是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位于贺兰山以西、祁连山和阿尔金山以北,包括新疆大部、内蒙古西部及甘肃河西走廊等地区的113个县(市),是我国沙漠、戈壁及风蚀残丘的主要分布区,沙化土地总面积109多万平方公里,其中可治理的24万平方公里。主要对策是制定封禁保护区,加强对胡杨、梭梭和红柳等天然荒漠植被的保护,并在绿洲外围建立综合防护体系,阻止沙漠对绿洲的吞噬。
    二是半干旱沙地类型区,位于贺兰山以东、长城沿线以北以及东北平原西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内蒙古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1个县(旗),沙化土地总面积25多平方公里,其中可治理的17.9万平方公里。对策是采取退、封、造的措施,建立起乔、灌、草结合的防风阻沙林带;积极推行禁牧禁垦、以草定畜、生态移民等综合措施,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
    三是高原高寒沙化土地类型区,位于青藏高原高寒地带,沙化土地总面积34.9万平方公里,其中可治理的6.87万平方公里。主要对策是突出抓好天然植被的保护和封禁,建设河谷防风固沙林体系。
    四是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湿润沙地类型区,包括太行山以东、燕山以南、淮河以北的黄淮海平原地区,涉及213县(市),沙化土地面积3.16万平方公里,全部可治理。主要对策是:大力营造农田林网和加快“绿色通道”建设,改进耕作方式,在风沙源地区推广秋季作物留茬和春季免耕技术,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
    五是南方湿润型沙地类型区,沙化土地1.86平方公里,均可进行可发性治理。
(李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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