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水土保持协会对美国2002年农业法案的评议(2)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王仲珏 译
2002年10月16日
一、 对2002年度农田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的总结
这篇报告中的22条建议主要是为了实现3个目标而提出的。第一,协会建议美国农业部主管的保护环境计划的年投资额应增加到50亿美元,这个数字大概是现有投资额的2倍。新增加的25亿美元应首先用于扩展旨在提高农业区管理水平计划的实施范围。实施范围包括了农场、牧场等地区,这些地区不但为我们提供了食物及衣物,还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环境产品及服务。第二,协会建议将保护环境计划中的技术服务(包括研究、教育及技术支持等)作为计划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而不仅仅将其视为向农民提供资金帮助时的一项花费。而且协会还建议在保护计划被批准后,技术服务的资金与经济扶助资金都应予以保证。第三,协会建议除了每年发放的农业补贴外,还应向八种农产品生产者以外的广大农民提供额外的总值为30亿美元的农业土地管理费。
2002年农田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没有能完全反映五次研讨会提出的改革方案。其中最大的失误在于没有用农业土地管理费代替传统的农业补贴。农业土地管理费的发放范围很大,可以使绝大多数农民受益。这项措施所产生的效益可以与传统的农业补贴所产生的效益相比。农业法案向环境保护计划提供的资金很有限,并且也没有强调对该计划的许多改革措施。
尽管有些缺点,但自1985年以来农田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为在私人领地内开展环境保护行动提供了很多机会。追加的171亿美元的环境保护投资是现有资金的1.8倍。更重要的是追加投资中的82%将用于提高农业生产区的管理水平。法案还批准了农产品信贷公司向所有由该公司提供资金的保护计划的技术支持部分提供贷款。这项额外的资金及技术支持意味着保护计划每年所能涉及的地域面积不再是现在的几千万亩而是几亿亩土地。这与人民现在对农产品生产区环境质量的重视是分不开的。
与法案有关的政策、优先权将决定广大纳税人及农民能够从这项计划中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在法案执行过程中美国农业部官员做出的决定将与法案通过时国会议员们做出的决定一样重要。
2002年农田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提供了许多特别的机会,这些机会会对个别计划及官方机构的成果产生影响。农田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初步分析了这项法案中的保护性条款,认为其中有五项较突出的横向机会。
-建立有效的技术服务基础设施
-在关键地区鼓励一致性行动
-环境质量激励计划与环境保护计划的连接
-确保环境保护指导计划的发展方向,而不是计划指导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向
-确保下一阶段的农业及保护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