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制定水土保持监理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近日,水利部制定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总则、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监理人员、监理实施和附则五章,明确了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具体管理工作,要求所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都应全面实施建设监理制,监理工作由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格的单位承担,明确了监理的内容、合同的签定、监理单位的选择、监理费用的确定、监理机构的设定、监理人员的组成和监理程序等内容。
该《办法》的制定施行,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有效改变工作作风和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提高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益,促进管好用好工程建设资金,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乔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