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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 战略举措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访人大代表、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浩
 
本报记者  李战吉
 
    “退耕还林是国家为改善生态环境、恢复植被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甘肃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年10月开始,到2002年完成645.7万亩,成活率在80%以上。在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在甘肃这样一个生态环境严酷的省份,如此大规模地开展退耕还林,没有国家强大的政策、资金支持,仅靠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做到的。”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说,退耕还林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经济社会效益也十分显著。一是退耕还林对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的调整。祖祖辈辈务农种粮的农民开始造林营林,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实行农林兼营或农林牧兼营。三是有利于改变粗放的生产方式,实行集约经营,加快产业化进程。四是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在甘肃越是贫困的地区,退耕还林的任务越重也越加急迫,不少贫困地区就是依靠退耕还林走上了脱贫致富的新路。五是退耕还林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新的途径。退耕还林的范围已从山区扩展到河西灌区。河西水资源也很短缺,种粮食需浇5次水,种树、种苜蓿只浇2次水,可节水60%。种沙生植物可以不浇水或少浇水。在中部干旱地区,群众采取打集雨方格子的做法,一个集雨面16平方米,种1棵树,按年降雨量300毫米计算,16平方米能集4.8吨水,可保证1棵树生长用水。
    他说,当前最为重要的是要探讨建立退耕还林的长效机制,在国家补助到期后,真正做到能够“退得下、稳得住、能增收、不反弹”,永续利用。
     (2003年03月12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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