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今后水土保持工作的三大目标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记者 陈翌爽)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历史阶段,正在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新形势、新要求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目标赋予了新的内涵。记者从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后一个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将紧紧围绕“三大目标”,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维系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这“三大目标”一是在有效减轻水土流失、减少进入江河泥沙的同时,加强对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的控制和对重点江河湖库周边的水源保护及生态改善。二是在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突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水土资源,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在改善生态环境,减轻干旱、洪涝灾害的同时,重视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美好家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为实现这三大目标,必须认真落实“四项任务”,切实抓好“六项措施”。
“四项任务”是坚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监测预报。“六项措施”是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切实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并规范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效益;搞好基础工作,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发展;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土保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科技推广,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含量;加强组织协调,搞开放式水保,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