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第二阶段工程通过国家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开展的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第二阶段工程验收工作结束,验收结果表明工程全部合格,通过国家验收。
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始于1983年,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列专款、有计划、有步骤、集中连片大规模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该工程由财政部和水利部在全国八个水土流失严重、群众生活贫困、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分期分阶段组织实施。建设范围包括黄河流域的无定河、山川河、湫水河、皇甫川流域和定西县,海河流域的永定河流域,辽河流域的柳河上游和大凌河中游,长江流域的贡水流域、三峡库区、赣江流域,涉及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湖北、江西、辽宁、河北、北京9省(自治区、直辖市)56个县,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1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0万平方公里。20年来,国家累计投资7.5亿元,综合治理小流域2168条,治理水土流失4.7万平方公里。1992年和1997年,八片一期工程和二期第一阶段工程分别通过国家验收。
八片二期工程第二阶段1998年开始实施,2002年竣工,实施范围包括大凌河片、柳河片、永定河片、皇甫川片、无定河片、湫水河片、定西和赣江片,涉及辽宁、内蒙古、北京、河北、山西、陕西、甘肃、江西8省(自治区、直辖市),55个县(市、区、旗);项目区总面积1.70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23万平方公里。
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给予大力支持,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负责,治理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努力,使八片重点治理工作开展得越来越好。本期工程工程累计投入19.1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5亿元;治理水土流失8955.73平方公里,占国家下达计划的107.5%;开展治理的729条小流域工程质量一次达标,合格率为100%,其中82条被财政部、水利部命名为“十百千”示范小流域;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了不同类型区、典型小流域治理开发模式。
二期第二阶段工程,有效地治理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强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治理区年均土壤侵蚀总量减少5529.4万吨,降低了63.3%,林草覆盖率提高了43个百分点;治理前后相比,年粮食总产增长了26.4%,人均产粮增加105公斤;人均年收入由1197元提高到1884元,农业总产值增长了39.4%。
二期工程第二阶段的治理成效进一步说明:开展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领导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指示的具体行动;是顺民心,合民意,被项目区群众称之为“富民工程、生态工程、德政工程”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坚持抓下去,必将对推动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深入发展,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产生巨大的作用。
受部水土保持司委托,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承担了八片二期第二阶段工程验收总结工作,现已完成。
随着二期第二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八片二期工程全部结束。经商财政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的新要求,从2003年始继续实施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乔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