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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决禁止陡坡开荒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编辑同志: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我国部分地区雨水充足,土壤墒情较好,农民自发开荒种地的现象也多了起来。农民向土地要潜力、多种地多打粮食,这一举动的本意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发现,有些农民不顾《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擅自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荒种地,把原有的地表植被耕掉,一旦遭遇暴雨,水土顺坡而下,就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早就有明确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大家知道,自然风化形成一厘米厚的土壤需要二三百年的时间,如果土壤失去了保护措施,一场暴雨就会冲刷殆尽。所以,陡坡开荒的做法是“杀鸡取蛋”,得不偿失的。
    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陡坡开荒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要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认真实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三是对已开垦的陡坡地要酌情解决,尽可能地退耕种树种草,增加植被。对于耕地很少的地区,当地政府要组织农民培地埂、修建梯田,搞好水土保持,提高粮食产量。
作者:张进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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