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华水塔 再造秀美山川——世界环境日青海寄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二十亿人生命之所系”,旨在号召全人类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地球上最珍贵的生存资源——水。
干旱缺水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1972年,标志着人类对环境问题觉醒、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指出,石油危机之后是水危机。此后又提出,缺水将严重制约下世纪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地区性水危机将预示着全球危机的到来。目前,世界上有80个国家约15亿人口面临淡水不足,其中29个国家的4.5亿多人生活在缺水状态中,到2025年,世界上无法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数将达到23亿,水危机将给21世纪全球政治、经济、和平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中国是一个缺水型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在联合国排名的180个国家中列128位,全国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严重缺水,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中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因蕴藏丰富的水资源而被誉为“中华水塔”。但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和生态环境的恶化,源头地区植被退化、江河断流、雪线上升、冰川退缩、湖泊干涸,水源涵养功能下降,地表水系水量减少。特别是上世纪末以来,持续不断地干旱和因黄河来水连年偏枯造成水电发电量减少以及城市水污染加剧等日益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全省乃至黄河、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核心是要紧紧扭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放,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弘扬生态文明,把环保理念渗透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发展观,全民行动起来,共同保护水资源。坚持依法治省方略,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科学机制,合理调配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积极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大力提倡污水再生利用,建立节水型经济和节水型社会,扎扎实实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党的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不断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强调,要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来抓好环境保护工作。要保护好“中华水塔”,就必须以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座谈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西部大开发生态建设特别是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加快长江、黄河等源头地区生态环境改善的步伐,促进生态恢复,加强水源涵养,提高植被覆盖率。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青海环保工作开创二十年来,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要求,始终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以江河源头生态保护和城镇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围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和污染治理工程,使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开始改善,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青海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我省各级政府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中,做到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责任、投入、措施三到位。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统一监管职责,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监理监测,推广环境科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协同建设部门,全方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措施,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特别要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中华水塔”生态地位和“江河源头”环境安全。
水是自然生命的源泉,也是人类文明的摇篮。能否保护好“中华水塔”、保护好“江河源头”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庆祝中国环保事业开创三十年的喜庆日子和抗击“非典”的特殊日子里,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同行动,保护环境,为再造山川秀美的新青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