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还林 轻还草:西北部分退耕地违背自然规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华网银川6月5日电(记者黄会清钱荣)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根本点和切入点。也是退耕地发展的两条路,本应该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然而记者近日在西北调查中发现一个奇怪现象,许多本不宜造林的退耕地却只见还林,不见还草。
无论是以高山草甸为主的青海省,还是降雨量偏低的宁夏中部干旱带,记者一路走来,发现退耕地都是以还林为主,包括一些林草间作,几乎没有看到一处纯粹的退耕还草地。自2000年至2002年3年间,青海省先后安排342万亩退还工程,除202万亩荒山造林外,140万亩耕地几乎没有一片完全还草的田。宁夏近3年有284万亩的退还项目,也大都还林。记者发现这种现象并非青海、宁夏独有,在西北各省区十分普遍。
青海省海北州林业局吴国宾介绍,退耕还林国家补助8年,退耕还草只补助2年,这是造成“只见还林不见还草”的根本原因。宁夏南部山区的基层干部接受采访时也几乎众口一辞:“8年的回旋余地大。”针对这种为了多吃几年补助,不尊重自然规律冒然退耕还林的作法,一些科技工作者表示极大的忧虑。
中国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杨根生研究员指出,植物的演替规律决定了草地在生态建设上有不可替代性。植被是按照草--灌--乔的演替顺序逐渐形成的,先草后林这种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科学上讲,年均降水在400毫米以下的地区不宜造林。
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作法此前早就有过历史教训:宁夏海原县中北部干旱带年均降水量300毫米左右,过去一味地追求营造乔木林,树木成活率很低,即使成林也是“小老头树”。这50多年来,海原县中北部干旱带如果把历年造林面积累加起来应该早就绿遍山川了,可事实上,目前这里的林木覆盖率还不到3%。
记者在大量采访专家学者及基层干部中了解到,西北许多干旱地方种草优于种树,退耕还草比还林有三大好处。
一是防沙治沙效果还草优于还林。据有关资料表明,草在年降水量250毫米左右就能生息、繁衍,种植后当年或次年迅速覆盖地表,且具有发达的根系,大多分布在地表50厘米以上的土层之间,纵横穿插,盘根错节,覆盖度大,拦截地表径流,对水土保持有独特的功效。据测定,坡地草地可以减少地表径流量47%,中雨时能够减少水土流失75%一90%。生长2年的草地拦截地表径流量和减少地表径流量中含沙量的能力比生长8年的林地高58.5%和88,5%。草地比林地固沙能力高3—4倍。
二、退耕还草投入成本远远低于退耕还林。宁夏海原县委书记王正升给记者算了一笔帐:造一亩经济林实际需要投入资金200元以上,最高的达550元,投入劳力20-30个,造一亩生态林需要资金90元,投入劳力15个。种草以紫花苜蓿为例,种一亩投入资金30-40元,最高不超过60元,投入劳力4个。相比之下,种一亩草比一亩经济林节省投资160-170元,劳力16-26个。比生态林节省投资50-60元,劳力11个。如果用一亩生态林、经济林的投入种草,可种3-7亩。
三是种草比还林更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必须要考虑农民增收,处理好“被子”与“票子”的关系,这是一个关系到生态建设成果能否长期巩固的重要问题。种草比种树见效快。种草收获的是茎杆,再干旱的年景也能获得稳定的收入。紫花苜蓿为多年生草本植物,草质优良,营养价值高,被称为“牧草之王”。一年种植,利用年限可达10年以上,头年种植,次年就可获收益,往后每年至少产两茬。根据宁夏海原县的实践经验,种植旱地紫花苜蓿满一年收割2次,亩产青干草400公斤,按当地售草的现行市场价格计算,收入240元,如果种草养畜,一亩草可以短期育肥4只羊,收入320元。正常年景,种草效益仍然高于种植小麦,通过对比算帐,每亩草的收入是小麦的2—3倍。若遇灾年草仍有收成,而粮食绝收。草畜业增加值中有90%可以转化为农民收入,转化率高于种植业27个百分点,是干旱带农民脱贫致富的“短、平、快”项目。
面对当前西北部分地区存在的“只还林不还草”的问题,有关人士建议,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对降水条件差的地区变“多项选择”为“单项选择”,不适宜还林地区坚决还草。对退耕还草补助政策适当提高,以增加基层积极性。今后对于违背自然规律,只顾套取国家政策的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