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水保先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03年6月10日
国务院日前审议批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十五”电力发展规划提出的13个电站项目。
在项目前期规划工作中,建设单位十分重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他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列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建设过程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据统计,上述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达9亿元,防治责任范围3640.7公顷。
另外,即将建设的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也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步预算水土保持投资13亿元。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将确保电站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有效的治理,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保证电站的安全运行,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作者:姜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