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打坝如修仓 淤地如产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拦沙蓄富淤地坝
 
  盛夏时节,内蒙古清水河县青豆沟流域后阳坡村。几台推土机正在紧张作业,一座30多米高的淤地坝已见雏形,居住在梁峁之上的村民,纷纷从窑洞里走出来观看,那满脸的笑容分明是对这一亮点工程殷切的企盼。
  内蒙古黄土丘陵沟壑区沟道沟床的独特地形,使这里具有发展淤地坝的优越条件。据统计,目前这一地区已建成包括治沟骨干工程在内的淤地坝11392座,总库容54448.85万立方米,其中拦泥库容25482.78万立方米。这些工程已经淤地2573.1公顷,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拦蓄泥沙17502.64万立方米,为减少入黄泥沙做出了应有贡献。
  内蒙古的水保治沟骨干工程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乌兰察布盟等四个盟市,其中又以鄂尔多斯市和呼和浩特市的数量最多。这些地区在水保治沟骨干工程的发展中,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而且还总结出了符合当地情况的运行管理措施。
  据调查,目前内蒙古采用的基本管理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较为广泛采用的行政和行业管理相结合,逐级落实管护责任的形式,即工程建成后,移交给工程所在的乡镇,同时签订运行管理合同,乡镇再与所在村签订管理合同,具体管理由村委会负责操作。在具体操作上,有的地区采取专人管护、自主开发、积累资金的形式,管护承包人在承担工程管护的同时,可以通过收取灌溉水费,以淤地坝为依托发展养殖业及开发苗圃等经营活动取得管理工资,并上缴承包金,承包金作为今后工程维修的一部分基本资金。有的地区将淤地坝与所淤土地的管理和经营分开,淤地坝的承包人只负责工程本身的安全运行,坝地以承包的形式划分给农民自主经营。还有的地区将工程主体划分为若干段,分户承包管理,坝内土地实行承包经营。另一种是拍卖土地使用权,公司化经营管理的形式。无论什么形式,都要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的全面发挥。
  记者在内蒙古黄土高原采访,随处可见的淤地坝建设可谓百花齐放,各显千秋。在清水河县范四夭小流域,主沟道内自上而下建设的缓洪拦沙控制性骨干坝,支沟内修筑的淤地坝拦泥淤地,层层设防,节节拦蓄;准格尔旗的川掌沟流域,则以治沟骨干工程为依托,以拦蓄泥沙、引洪淤地等方式治沟造地,进行集中、连续的综合治理;东胜县九成宫小流域以坝系建设为龙头,采取“一坝一塘、引水上梁”模式,更是别具一格。
  淤地坝的建设,形成了一道道人工的拦蓄屏障,既减轻了沟道的侵蚀,又从源头上阻断了向黄河下游输送泥沙的通道。阶梯建设的骨干工程和淤地坝,发挥了削峰和滞洪的防洪减灾功能,保护了下游的防洪安全。
  经济效益是淤地坝建设的助推器。清水河县水务局局长魏华告诉记者:在上世纪80年代初,范四夭小流域人均每年产粮不足200公斤,人均收入不足200元,经过骨干工程和淤地坝建设,2001年流域内人均产量达到1100公斤,人均纯收入1970元。当地群众说:“打坝如修仓,淤地如产粮。”
  淤地坝建设,已经成为治水史上新的亮点,必将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拓展新的发展前景,成为黄土丘陵沟壑地区生态环境和下游防洪安全的“保护神”和贫困山丘区群众奔向小康社会的“奠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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