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万平方公里生态示范区绿覆三晋黄土高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华网山西频道9月2日电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局了解到,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公布了第8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区),其中山西省的太原市晋源区、大同市新荣区、方山县、左云县、灵丘县、芮城县、吉县、隰县榜上有名。至此,山西省的生态示范区由17个增加到25个,总面积达3.7万平方公里。
山西省地处太行、吕梁两山之间,干旱少雨,土地沙化、荒漠化、草地退化等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省生态保护工作急需解决的重中之重。为此,我省对汾河、滹沱河、浊漳河等生态功能区实行了抢救性保护,将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湿地分布区、生物多样性集中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防风固沙区和农田保护区纳入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对生态良好区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对策,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对重点资源开发区加强区域内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等重要资源的管理;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如汾河源头、沁河源头、沿黄流域等,杜绝了人为生态破坏。
特别是汾河、滹沱河、桑干河等主要河流生态功能区的建立,不仅成为建设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不可或缺的重要保证,也将成为改造山西生态环境、构筑我国北方生态屏障的标志工程。(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