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试行)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管理,规范和统一工程的年度检查验收工作,近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水利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以《关于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联合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制定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林业与农业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内容、标准,年度检查验收的程序及检查制度,被检单位应准备的材料等内容,可操作性强,对进一步规范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提高京津风沙源整理工程的建设管理水平的将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四部委已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办法》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对2002年度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
(水保司生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