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国家十部委(局、办、公司)联合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切实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等国务院六部委(局)“关于联合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水保[2002]第258号)的要求,2003年9月10日至18日,水利部牵头组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民航总局等国家十部委(局、办、公司),选择四川省对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四川省水利厅、发展计划委员会、环保局、交通厅、水土保持局等部门陪同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采取深入工程区现场,查阅设计文件,听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汇报,座谈交换意见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了兰成渝输油管道工程、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成南高速公路、遂渝铁路、南广高速公路(南充段)、青居水电站、南充高坪机场、瀑布沟水电站等8个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审批情况,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在资金、监理、监测等保证措施方面的落实情况。检查组还检查了四川省成都、遂宁、南充、雅安等市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检查组在充分肯定四川省水土保持相关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检查组认为,四川省政府非常重视国务院六部委(局)的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副省长专门召开了省级相关部门协调会。全省上下全面开展了水土保持执法自查工作,特别是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从省级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分四个组,由厅级领导带队,九厅(委、局、办)联合检查9个市(州)的35个建设项目,为国家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做了很好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这次检查的重点建设项目全部依法报批了水土保持方案,其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得力,防护措施配置比较科学,“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好、标准高,达到了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有保障。
    检查组指出,这次检查的个别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比主体工程建设相对滞后,或者建设单位没有结合主体工程及时组织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致使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进度要求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部分项目对临时性防护措施重视不够,致使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未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较差;建设单位对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认识不足,缴纳情况不理想;极个别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正确处理水土保持与经济发展的辨证关系,水土保持法制意识淡薄,对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管理不力,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氛围不浓。
    检查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设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认真实施,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做好施工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尽快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特别是国家重点治理项目区,对于达不到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坚决取消其重点治理资格。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编制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财综[2002]25号),水土保持规费征收要加大收缴力度,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检查组建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应督促水利、计划、环保、交通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提高对水土保持基本国策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四川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一步,我们还将选择一些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国家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是西部地区。
(水土保持司    沈雪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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