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酒泉市副市长柴绍豪:水法促进了生态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柴绍豪
 
  贯彻实施水法,首先要学深学透水法。为此,我们将继续组织水利单位领导和分管的市(县、区)长们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具体贯彻实施中,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搞好本市的水利规划,按照治水新思路和水法的要求进行调整。1996年开工的疏勒河流域开发项目,其规划已经作了调整,从重视生态用水和保护生态环境出发,原来计划移民20万人,现改为7.5万人;原来计划开发80万亩土地,现下降到40万亩。二是在全市实行“三禁”。市人大已颁布两部地方性法规,主要内容是禁止乱开荒、乱移民、乱打井。三是大力推行节水灌溉,节约下来的水主要用于生态。今年通过科学调度,已向玉门市干海子自然保护区调水650万立方米。明年计划向疏勒河下游敦煌自然保护区调水。四是积极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变“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准备在明年年底前7个市县区全部做到水务一体化管理。五是在水权、水价和水市场方面要积极推进探索。要逐步扭转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些不合理的分水制度,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完善征收管理办法。
  几点建议:
  1.生态建设与水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在水利建设中如何评估生态效益,指标如何确立,需要出台具体的政策和标准。
  2.水利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很大,但重建设、轻管理,重主体、轻配套,重开发、轻保护,重投入、轻产出的现象依然很严重,应采取办法和措施来扭转这种现象,确保投资效益。
  3.关于小水电发展问题。甘肃小水电有两种价格,大部分是每千瓦时0.16元,一小部分为0.20元,火电价格在0.2~0.3元之间。由于小水电上网电价低,群众建设开发小水电积极性不高。因此呼吁小水电要与火电同网同价。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