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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批准6个省为生态省建设试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据新华社讯 截至目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先后批准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6省为生态省建设试点。此外,江苏、陕西等省也提出要开展生态省建设试点工作,并开始进行相应的准备。这是记者从9月20日在京召开的山东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论证会上了解到的。
  据专家介绍,所谓生态省建设,是指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建设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的社会经济高度发达、产业结构合理、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与保护、实现经济和生态两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系统。(秦杰邹声文)
 (责任编辑:徐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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