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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淤地坝在三晋大地“亮”起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山西省水利厅厅长李英明: 以治理黄河为宗旨 以服务小康为目标
 
  今年年初,水利部党组将淤地坝建设列为水利建设三大“亮点工程”之首,并把山西省列入淤地坝建设重点项目区。这是我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大好机遇。如何让“亮点工程”在三晋大地“亮”起来,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高标准规划是基础,高质量建设是保证,高效率管护是关键。
  高标准规划要上规模,成体系,统筹“三大效益”,扎扎实实做好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
  党中央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之后,水利部及时提出了建设三大“亮点工程”的战略举措,这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的积极响应。大搞淤地坝建设必须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提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充分考虑坝系工程群体效益的发挥,对淤地坝建设进行长远的总体规划。
  为使淤地坝建设最大限度地控制入黄泥沙,真正起到促进山区小康建设步伐的作用,山西省一开始就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原则。继今年1月23日水利部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省于1月27日召开了全省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会议。会后及时组织千名技术人员对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进行规划,2月底编制完成了《山西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规划》,4月底完成了黄河流域60个水土流失重点县淤地坝建设可行性报告和37条小流域坝系单项工程初步设计。
  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时间长、地域广、投资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前期规划工作中,必须认真分析区域内水土流失状况、工程建设现状和社会经济情况,科学安排支主沟、上下游的坝系布设,统筹兼顾拦沙、蓄水、富民等综合效益,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坝系建设。根据《山西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规划》,我省将在2003~2020年总投资269亿元,分三个阶段建设淤地坝59790座,其中新建骨干坝6967座、中型淤地坝17936座、小型淤地坝34519座,旧坝加固改造368座,可新增坝地17.9万亩。
  高质量建设要加大投入,依靠科技,推行“三项制度”,全力以赴打造优质坝系生态工程
  淤地坝建设是项公益性事业,既是治理黄河的重要手段,又是保障退耕还林政策顺利实施、促进区域性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淤地坝建设的投入上,既要加大国家投入力度,又要充分发挥群众投工投劳和社会投入的积极性。骨干坝因其技术性强、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突出,应由国家出资兴建,中型淤地坝采取国家投入为主,地方适当配套的建设机制,小型淤地坝以地方和受益区群众建设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地方配套采取地方财政投入和群众投入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其中群众投工投劳要严格实行村级承诺制度和“一事一议”程序。近年来,我省培养了一大批小流域治理开发大户,500亩以上小流域治理大户就达9046户。他们有着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充分调动大户投入的积极性,也是今后淤地坝建设的一个融资渠道。
  为保证工程质量,在淤地坝建设管理上,要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和资金管理报账制。近年来,我省对全省骨干坝工程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并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报账制管理,有效地杜绝了以往施工承包中的“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提高了工程施工质量;在工程施工上,要依靠科技支撑,引进和推广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高淤地坝建设的科技含量,要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和科技人员的作用,针对淤地坝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难题进行科研攻关。
  高效率运行要未雨绸缪,创新机制,落实责权利,尽心竭力确保“亮点工程”永续利用
  淤地坝建设难,管护更难。总结诸多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淤地坝的管理要做到未雨绸缪抓好改制。在近4年的全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中,我们坚持“改制从产权入手,管理从建设开始”原则,在工程建设之初就妥善解决了建后管理问题,使饮水工程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淤地坝建设与管理也要借鉴这方面的成熟经验。
  为使国家投资建设的淤地坝得以安全运行、永续利用、充分发挥效益,我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淤地坝管护机制,出台政策,建管并重,逐步使淤地坝建设的运行管理走向规范。1998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行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对一些有条件的淤地坝,通过提留岁修基金、化地作酬、按泥酬劳、股份合作、租赁经营、创办实体、承包管理等模式对全省黄河流域1.4万多座淤地坝进行了产权改制,80%的淤地坝得到了有效恢复和改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以持续发挥。
  继续探索和创新淤地坝管理机制,是做好今后淤地坝管理工作的一大任务。今年6月,临汾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护坝田制度,加强淤地坝工程管理的意见》,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淤地坝工程,按不同建设资金来源和实际使用情况,实行“谁建设,谁管理”和“谁使用,谁管理”的护坝田制度,要求受益者必须从淤地坝新增耕地中划出一定面积,按照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原则,作为淤地坝管理和维修资金来源实行以田养坝。目前该市所有大型淤地坝全部落实了“护坝田”制度,60%的中型淤地坝也落实了该项制度,现已筹集专项维护资金21万元。今年10月,山西省又向全省转发了临汾市的文件,使“护坝田”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这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淤地坝管护工作步入“地田养坝、自我维护”的良性发展轨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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