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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我国防治荒漠化必须走综合治理之路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24日电 (记者徐波、周之江)宁夏农林科学院沙漠治理研究所所长李生宝研究员在最近举行的中国西部地区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论坛上撰文提出,造成我国西部地区土地荒漠化的原因十分复杂,加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对荒漠化实施综合治理是必由之路。
  李保生长期从事荒漠化防治及其生态治理研究,他说,荒漠化是指在气候与人类活动的多种因素作用下,干旱区、半干旱区及干旱的半湿润区的土地退化过程。它包括两大类:沙漠化和水蚀、淤积、盐渍化等。荒漠化最终导致环境恶化,土地质量下降,生产力降低,人们生活贫困以及全球生物多样性损失,生物量和生物生产的减少,破坏地球生物的循环。
  李保生指出,传统的荒漠化防治观念和理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我国我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特别是荒漠化十分严重的国家。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是一项关系到我国生态重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伟大工程,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完成,不可能与发达国家一样全部由政府资助。我国荒漠化土地绝大部分处在经济落后、群众生活困难地区。如果荒漠化防治本身不能给群众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就会失去经济驱动力,很难持续良性发展。我国许多防沙治沙、水土保持、防护林工程建设,由于没有充分考虑人民群众长期生存发展的利益而出现反弹,毁林毁草开荒,破坏林地草场等,造成边治理边破坏。
  因此,防治荒漠化必须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大力培植特色优势资源,发展沙山产业,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否则工程建设就没有后劲,甚至会萎缩下去,在荒漠化防治过程中,进行综合治理,发展沙山产业,是解决土地荒漠化防治直接经济源泉和活力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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