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保护好“地球之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04年2月2日
本报记者 袁建达
“从空中航拍罗布泊,一圈一圈的像耳轮。这都是水的痕迹,现在干涸了。”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中科院院士张新时说。
“我从小长在北京,那时,建国门没有门,人们打开一个豁口出去,外边就是芦苇荡,现在荡然无存了。”全国政协委员赵忠祥说。
2月2日,“世界湿地日”。号称“地球之肾”的湿地成为人门关注的热点。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经过认真调研,于今年年初报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湿地保护的建议》,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成为重要的决策参考。
湿地保护列入政协调研课题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发挥着巨大的社会生态效益。我国是湿地大国,湿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江泽民同志曾在百忙之中亲临河北省衡水湖湿地保护区视察。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一如既往地关注湿地保护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相关的会议上,就湿地保护在内的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作了多次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去年亲率考察组到黑龙江扎龙湿地自然保护区指导工作,并多次关心过问扎龙保护区的规划和发展。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建以来,把湿地保护作为重要调研课题,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向党中央、国务院建言献策。该委员会去年夏天和秋天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林业局联合组织的“进一步加强我国湿地保护”专题调研,是继2000年华南湿地调研和2002年河北衡水湖湿地调研后开展的又一次大规模重要专项活动。
问题矛盾期待引起高度重视
进入新的世纪后,我国湿地保护工作有了很大加强。但是,从总体上看,全国天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还未得到根本遏制,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着对湿地盲目围垦和改造,湿地生物资源和水资源不合理利用,湿地污染严重等问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对此归纳了三条。她说,第一,我们对湿地保护认识不足,湿地保护机构不健全,法规不完善。第二,资金投入不足,管理力度不能满足湿地保护的需要。第三,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与湿地保护矛盾突出。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认为,保护湿地,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认识,而领导干部的认识,又在于他们本身的素质。如果领导干部本身就糊里糊涂,那么如何去保护湿地呢?全国政协要把湿地保护作为重要的调研课题,要在进一步深化的基础上建言献策。
“北京市的湿地仅存5万公顷。北京人均水资源几同干涸的以色列相仿,形势严峻。”说起湿地保护,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朱相远不无忧虑。他认为,如今以行政区划保护湿地,显然远远达不到保护的目的。应该重视区域统筹,按照湿地自然分布划分保护范围,如京津冀区域。这样,保护可能容易些。
法律法规需要尽快建立完善
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调研报告里,全国政协就湿地保护提出了6点建议。6点建议包括尽快制定保护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尽快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设立湿地专项生态建设工程,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加快制定湿地恢复相关政策;建立湿地生态用水补水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湿地科研与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区能力建设和社区共管。这些建议已经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全国政协委员马福直言,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政府,需要为湿地生态保护建立有效的制度保障,明确政府干预的有效区间和方式;以法律法规纠正市场失灵,依法采取管制的措施,减少各种负面影响。全国政协常委索丽生认为,湿地保护和湿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相关立法、科学规划、管理政策和有效措施,更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和不懈努力。
加强湿地保护,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温克刚、江泽慧建议,目前应尽快明确湿地保护的概念、管理部门、合理利用方式、投资渠道和奖惩标准,授予保护区综合执法权,切实依法管理和保护宝贵的湿地资源。
湿地保护专家和学者印红、崔丽娟认为,根据公共利益优先的准则,给予湿地以合法地位,建立公务合作机制,确保禁止开发和合理利用等原则,是“地球之肾”永世长存的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