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高原丰碑——淤地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延安市“亮点工程”建设纪实
    本站讯(记者孙太旻 通讯员张延平)地处黄土高原腹地的延安市,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市总面积3.7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就达2.88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7.8%,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9000吨/平方公里,年入黄泥沙2.58亿吨。
    长期以来,延安市把淤地坝建设作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的一项重要工程措施来抓,在流域机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经历了经验积累、试验示范、推广普及、综合配套的发展阶段,初步实现了由单坝到坝系配套、由数量增加到整体效能提高的转变,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淤地坝11998座,其中骨干坝和大型淤地坝303座,中型淤地坝1202座,小型淤地坝10493座。总库容12.99亿m3拦泥库容9.23亿m3,已淤库容7.62亿m3,已淤坝地30万亩。淤地坝建设为治理延安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座座淤地坝就像一座座丰碑,牢牢地镶嵌在黄土高原的大地上。不仅实录着高原人民辛勤劳动的汗水,而且也年复一年地向人们展示着丰收的喜悦。在长期的淤地坝建设实践中,人们还总结出了一整套成功的建设经验和做法。
    ——加强领导是关键,规范管理是前提。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淤地坝建设作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基础工程来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组织召开淤地坝建设会议,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配套建设资金。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陕西省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的意见》等一批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了淤地坝工程建设地方首长责任制,主要领导多次赴水利部、黄委会、中游局、省水利厅汇报延安市的淤地坝建设工作,以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支持。2003年3月,市政府又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签订了长期水利水保科技合作协议,为延安今后淤地坝建设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市人大、市政协也经常组织代表、委员深入基层视察、调研淤地坝建设工作,为搞好淤地坝建设管理献计献策。各县区也结合流域机构及省、市有关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出台了配套的法规文件。对淤地坝工程的规划设计,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批,较好地避免了工程建设的随意性和不科学性。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淤地坝建设进度
    淤地坝作为一项造福当地,惠及下游的公益性工程,也是一次性投入较大的水土保持工程,由于该市多数县乡为贫困地区,群众的投入能力十分有限。近年来,他们主要是通过项目带动,国家投资、群众投劳“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加快淤地坝的建设。
    骨干工程和大型淤地坝,主要依靠国家重点项目完成。通过做好前期工作,积极向各级领导宣传,多渠道争取项目,增加建设资金。1986年以来,他们先后完成了流域机构安排的新建、加固治沟骨干工程145处,利用国家投资2556万元,控制流域面积954平方公里,形成总库容13829万立方米,淤成坝地8800亩,确保了一批流域、坝系的安全生产和运行,起到了骨干示范作用。同时,他们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配合农业、扶贫、国债、以工代赈、国家生态建设等部门,先后增加淤地坝建设投入数百万元。据统计,全市近5年新建淤地坝719座,其中骨干工程和大型淤地坝约占五分之一,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中小型淤地坝、谷坊建设及旧坝的加固维修主要是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来完成,通过明晰产权责任等方式,动员群众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搞好支毛沟治理。近5年由群众投工完成的小型淤地坝、谷坊就有1000余座,补修淤地坝3000余座。
    ——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注重实施质量管理。
    与一般水土保持措施相比,淤地坝工程特别是治沟骨干工程,具有投资集中,技术性强,安全标准高的特点。为此,在淤地坝建设中,他们坚持不断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实施办法、规范,严把设计审批关、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对骨干工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组织实施,没有立项审批手续和监理人员下发开工令的,坚决不得开工建设;对群众和其他部门实施的淤地坝,必须向水利部门履行审批程序,接受水利部门的技术监督。在大型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基本建设“三项制度“,从1999年起,就率先在全市各县(区)淤地坝建设中推行了“三项制度“,2000年起,又与黄河工程监理公司合作,大力推行了监理制;在中小型工程中也逐步开始实行项目负责制和建设监理制。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依据部、省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延安实际,制定了淤地坝建设地方标准、检查验收办法等,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和依据。并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以质量求生存,以精品求发展"的指导思想,狠抓工程质量管理,近几年来,全市新建工程在上级部门验收中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都在85%以上。
    ——明晰坝地产权归属,落实工程管护责任。
    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今后淤地坝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在改制过程中他们坚持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将淤地坝使用权与所有权(产权)分离,明确了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的建设主体;并将淤地坝建设、管护、经营、防汛安全责任与使用权挂钩,切实落实管护责任。对淤地坝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大型坝,主要采取承包为主的形式,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同担;对中型淤地坝多采用租赁承包形式,进一步明晰淤地坝的管护和开发利用责任,使权、责、利结合,管护、使用、开发并举;对小型和病险淤地坝采用拍卖使用权的办法,使受益户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获得淤地坝使用权;对投资需求较大或者新建的淤地坝,多采用股份制形式,解决了投资不足,投资周期相对较长的问题。为此,市上还先后制定出台了《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拍卖集体"五荒"地(包括坝地)使用权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各县区结合市上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建立了评估、公开交易、公证、资金管理、流转等基本工作制度,做到了规范操作、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形成了"以坝养坝,以坝护坝"的良性发展格局。目前全市已对7022座淤地坝进行了改制,其中规范承包3029座,股份制3566座,拍卖279座,租赁148座。
    ——强化淤地坝防汛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为了确保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他们注重加强领导,落实防汛责任。成立延安市治沟骨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人员,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防汛责任,已成工程由当地政府负责防汛。坚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未雨绸缪。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每年汛前都组织人员对全市已建、在建淤地坝工程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根据不同工程制定不同的"防、抢、撤"防汛预案,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充分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切实做到坝坝防汛到位。同时,还坚持防汛技术指导。市、县水利水保部门的技术人员经常深入一线巡回检查指导淤地坝防汛工作,对在建工程要求汛前必须达到防汛坝高,已建工程,汛前必须清空库容,病险工程汛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排险加固,确保把防汛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经过强化管理和落实主任,使全市的淤地坝建设都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并初步形成十余条较为稳定的坝系,为当地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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