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黄河尼那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专项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4-6-23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规定。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于2004年6月9日在尼那水电站工地主持召开了尼那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海南州水务局、贵德县水务局等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公司)、技术评估单位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关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黄河尼那水电站工程位于青海省贵德县境内的黄河干流上,是黄河上游龙羊峡至青铜峡段的第三座梯级电站,上距龙羊峡水电站41km,距拉西瓦水电站8.6km。电站总装机160MW,年发电量763MW?h,工程于1996年8月开工,2004年1月1日最后一台机组并网发电,工程总投资约11.44亿元。三江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实施了右岸下游弃渣场治理、达昂藏沟弃渣场治理、厂坝区整治、施工生产生活区整治及生活区沿河防护墙工程,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有:浆砌石1685.34m3、干砌石3815 m3、块石铅丝笼226.75m3、砼615 m3、场地平整21.34 hm2、覆土106803.52m3;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和绿化美化需要,实施了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厂坝区、场内公路和其他区域绿化,总绿化面积28.25 hm2,其中乔木林25.94 hm2,灌木林0.23 hm2,种草2.08 hm2,共栽植乔木49940株、灌木48500株,种植草坪20800 m2。水土保持设施总投资1390.99万元。
 
  会议认为,三江公司在工程建设中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能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任务,落实了管护责任,水土保持设施发挥了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部分植物措施成活率较低、弃渣场坡面治理程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是青海省大中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第一次竣工验收。黄河尼那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为青海省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水土保持司姜安琴  供稿)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