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水利部发出通知部署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保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4-8-6
    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减轻水土流失危害,7月12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主要内容: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流域机构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管理方案,落实管理措施,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二、落实流域机构水行政管理职责,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各流域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水土保持管理职责,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代部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权,切实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和检查。要重视水保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保方案搞好水保工程设计;加强水保工程监理和水土流失监测;加强水保施工管理;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做好水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1、建立部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督察制度,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每年至少检查一次;2、建立汛前水土保持工程检查制度,各流域机构要按照水土流失特点,在每年汛前对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组织完成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泥沙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工程提出限期整改措施;3、建立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公告制度,每半年公告一次部批开发建设项目水保工程实施情况、水土流失监测情况和水保监督检查结果;4、建立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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