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黄河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04.8.10
第二批黄河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随着2003年计划的下达,工程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第二批水土保持试点工程是在充分总结第一批试点工程治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有关省(区)的意见,经过多次论证,旨在通过加强封育保护措施,依靠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水土流失的初步治理和生态恢复,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治理成本,增加植被覆盖度,加快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步伐,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第二批水土保持试点工程涉及青海省湟中县、乐都县,宁夏自治区西吉县,甘肃省通渭县、华池县,内蒙古自治区准旗,陕西省宜川县、定边县,山西省乡宁县、岢岚县等10个试点县(旗),建设期3年,工程总投资1410.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03万元,封禁面积573.23km2,具体工程措施包括建设工程围栏、生物围栏、标志碑、标志牌、宣传栏、标语牌、封育区“四至”边界标志桩、人工造林、人工补植、人工种草、人工抚育、示范养殖圈舍等,同时,在项目区布设植被监测点、气象观测点、径流、泥沙监测点以及选择典型农户209户,分别对项目区林草植被变化情况、降雨等气候变化情况、产流变化情况及综合效益等进行监测。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做好政策配套和管理机制创新,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常福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