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还是再造 海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的若干模式(程晓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04年9月8日
就在人们为经济发展的成就而欢欣鼓舞时,海河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危机不期而至。50年来,海河流域的人口翻了一番,粮食产量却增长了近6倍。海河流域面积只有全国总面积的3.3%,人均水资源量,只有全国平均值的1/8,但是生活着1.22亿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近1/10)而生产的粮食占全国1/10,人均粮食还高出了全国的平均水平;同时,还要支撑起北京、天津这样急剧扩展的超级城市。流域固有生态系统的平衡,不可避免地被打破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湖泊干涸、湿地萎缩等严重问题对流域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在过去短短的50年中,海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态环境的危机在一些区域已经达到了威胁可持续发展的严重程度。生态环境的恢复,成为海河水利的重要使命。针对海河流域发展不平衡的特征与生态环境危机的不同表现,流域内生态环境的恢复,不可能仅仅依靠某一种形式,而是需要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形式,或者是多种形式的综合运用。比如城市周边保护与恢复部分天然湿地,可称之为修复;而围绕南水北调工程制定海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恢复计划,就是一次重建新的平衡的再造过程。
无论是复育或修复原有的生态系统,还是改善或再造新的生态环境,首先都必须充分考虑到海河流域气候环境波动起伏大、易大旱大涝的基本特点,将保障生态系统的安全作为基本的前提。海河流域中的生态系统是依赖水利系统维护的自然与人工的混合系统。系统安全性的保障,需要从两方面考虑:一、增强对生态环境的调控能力,将环境要素的变化控制在生态系统可承受的限度之内;二、对生态系统进行调整,增强系统自身对环境变化的承受能力与自我调节能力。以下结合三个具体方案作初步的探讨。
推行“泛滥允许型”的治水模式
海河流域各条河流在山区具有远近交替分布的特征。对于局部暴雨形成的洪水,可以通过在平原上沟通河道间的横向联系,利用河网使得洪水在平原上尽可能得以分散,增加回补地下水的机会。流域山区大量水库的兴建,使得平原地区洪水的压力有所减轻。除了重点保护区的堤防之外,一般河段的堤防,不宜再继续加高。
允许洪水适度泛滥,并在面上考虑进一步的减灾措施,以控制洪水的淹没范围、最大淹没深度与淹没持续时间等,既可将灾害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限度之内,又能使地下水得到较多的回补,还可以产生滞水冲淤、冲污、洗碱、淋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综合效益。
1996年海河南系诸河发生了1963年以来最严重的洪水。在已有防洪工程的调控下,虽然造成了一定范围的淹没损失,但是,地下水得到了明显的回升,为随后两年农业的丰收,奠定了基础。由于流域中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方面的重大变化,使得我们已经有可能考虑“泛滥允许型”的治水模式。
在蓄滞洪区部分恢复湿地
海河流域中下游平原一些蓄滞洪区,过去都是湖泊洼淀,具有调蓄洪水的功能。现在湿地大量消失,被改造成良田。随着经济的发展,今后分洪阻力与分洪风险增大,一旦分洪运用,国家补偿的负担很重。如果在蓄滞洪区中恢复部分湿地,不仅可以降低分洪阻力,减少分洪损失,减轻国家的补偿负担,而且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
海河流域中,只有大城市的排污河呈水量稳定增长的趋势,但水质很差。污水用于灌溉,生产的粮食蔬菜已经威胁人体健康;排入渤海湾,导致了优良鱼种的消亡。中小城镇与非点源污染完全依靠污水处理,代价太高,超出现有的经济承受能力。
如果仅对污水作满足湿地利用的低级处理,则成本较低,然而利用湿地可对污水作进一步的降解。据调查,许多城市地区的非点污染源(磷、氮、重金属、悬浮固体、生化需氧量)可以在湿地内大量被去除(由于沉淀、植物吸收及分解),去除率可达50%~90%,有效地改进河流水质。在许多河流中,非点污染源所占的比例,高达50%以上,比点污染源还重要。因此,将洪水资源化与污水资源化结合起来,有望解决维持湿地的常年水源。
目前,蓄滞洪区中生活着数以万计的群众。单纯限制经济的发展,蓄滞洪区群众的生活无以改善,承灾能力低下。长期引污水直接灌溉、养殖,必将导致蓄滞洪区生态环境恶化。而通过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进,在蓄滞洪区中合理规划建设以水库、苇地、水田、鱼塘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湿地,增设水的内循环系统,使水库存水在水库与苇地间往返流动,死水变活,改进水质,再供给水田与鱼塘,蓄滞洪区将不仅能够维持调蓄超标准洪水的机能,而且能够在平时增强抵御旱灾的能力,发挥改善恢复生态环境的作用。达到这一目标,蓄滞洪区就有条件重点发展绿色农业、湿地经济、旅游经济等,有望创造更好的经济价值。
发展河道滩地型污水治理工程
重现河水清流,是海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的基本要求。然而,流域中有水皆污的问题至今仍然愈演愈烈。2000年全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比1980年增加了一倍,其中87%未经处理就排入了河流与水库。今后,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废污水的排放量会进一步增加。如果真想实现恢复河水清流的目标,单纯寄希望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绝对不够的。
污水,一旦进入了河道,就相当于进入了水利部门的领地。利用水系之间的沟通,水利部门目前已经在努力通过合理的调水措施,对严重污染河段的水体进行稀释、置换,控制水的污染程度。但是,在资源型缺水的海河流域,除了重要的城市河段之外,这种措施无能为力。在干旱缺水的年份,即使是污水,也会被步步拦截,直接用于灌溉、养殖。为了恢复河水清流,水利部门必须突破现行观念、管理体制、技术与资金投入渠道等方面的障碍,勇于承担起污水治理的重任。
目前,海河流域中,即使排污河两岸的滩地,也被用来种植庄稼,直接引污水浇灌。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在河道滩地上发展生物治污工程,以高水无碍行洪为原则,低水期间,抽污水上滩,经过沉淀、植物吸收及分解,较清的水回流河道,循环往复,是恢复河水清流而成本又较低的办法。
作者:程晓陶
作者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防洪减灾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