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人民长江报消息(记者周长征汪栋 特约通讯员文晓芬)从22日召开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获悉,“长治“工程的实施,流域内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长江委副主任熊铁说,“长治”工程实施十五年来,特别是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重点防治区各地在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同时,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依法行政,力促规范,水土流失防治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据统计,十多年来,长江流域累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18万个,开发建设单位累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经费13.3亿元,一大批开发建设项目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共收缴水土保持规费2.53亿元,建设返还治理工程732处;查处人为水土流失案件14309起。
熊铁说,目前,流域内大到青藏铁路、三峡、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工程,小到一个矿点、一处采石场,大多数都依法纳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之中。成功实施了长江源头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两大区域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切实加大了预防保护和治理成果管护力度,从总体上扭转了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初步实现了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