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加大煤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力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由于电力紧张,近两年我国煤电建设出现罕见的高增长,黄河流域煤电投资也由此进入了“爆发性增长期”,对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为此,黄委以国家大型煤电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不断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督力度。
地处黄河流域国家级重点监督区和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的鄂尔多斯市和榆林市,2003年煤炭产量分居全国第一、第二位,成为火电投资的热土。鄂尔多斯市仅去年一年签订投资协议的电力总装机容量就已超过5000万千瓦,今年更呈急速增长之势,几乎每隔几天就有火电项目剪彩。榆林市未来6年规划完成建设火电1000万千瓦,将成为全国产煤、发电的大市。 煤电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要进行大规模的土方开挖和搬运,破坏林草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并产生大量的弃灰、弃渣,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在暴雨、风和重力等营力的作用下,会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即人为水土流失,进而加剧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本已极为严重的水土流失灾害,给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并加快黄河下游河床淤积,威胁黄河的健康生命。
为了预防和遏制大规模煤电建设产生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持黄河健康生命,近两年,黄委水土保持部门在水利部的指导下,一是与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等单位紧密配合,加强煤电项目前期阶段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各建设单位依照《水土保持法》,编制周密、合理、可行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组织各省(区)及地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积极开展煤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尤其是做好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督促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三是着力推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确保煤电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另外,黄委还充分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3S)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水土保持跟踪监测,高效、及时、准确地掌握煤电项目人为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动态,为监督执法探索有效手段,提供有力依据。(朱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