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开展流域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要求,11月30日~12月2日,海委副主任任宪韶率海委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一行,对河北省承德市京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北京市怀柔区312建设工程等大型部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河北省水利厅副厅长位铁强,承德市副市长韩志远、于明,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孙国升、毕小刚陪同监督检查。
任宪韶在与地方水利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举行的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建设单位对于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和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提出了几点意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进一步重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宣传,要对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和解释,立足于服务,在建设单位和监督单位之间建立协作,为大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好督促和服务;开发建设单位要做好做细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统筹考虑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开发建设单位应完善各项水土保持项目所需程序,对于已经开展实施的设计变更要及时沟通汇报,并报有关部门批复;开发建设单位要及时进行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单项工程验收准备;开发建设单位要积极开展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做好水土流失情况数据资料的记录;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水土保持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不仅要开展面向水土保持工作者的专业技术培训,同时也要开展面对各开发建设单位和相关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的培训,促进水土保持工作全面深入规范的开展。
此次检查得到了河北省水利厅、北京市水务局和承德市水务局以及北京市怀柔区水资源局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同时也得到了相关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