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首次发布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的规定,《2003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公报》近日由水利部正式发布。
众所周知,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耕地减少,土地退化,沙尘暴频繁发生,泥沙淤积,影响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剧洪涝灾害,恶化生态环境,危及国土和国家生态安全,给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危害,已成为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定期公告或编制公报并予以发布,是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具体贯彻落实。《2003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水利部首次向全社会公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3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公报》的主要内容包括综述、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和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五个部分,较为全面系统地反映了2003年度全国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保持进展情况,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实用价值,是各级水利部门进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决策的科学依据。
公报显示,2003年全国11条大江大河流域土壤流失量有较大幅度减少。其中,长江和淮河流域土壤流失量为多年平均流失量的50%左右;黄河、珠江、钱塘江等流域土壤流失量低于多年平均流失量的30%;海河、辽河和闽江等流域低于多年平均量的15%;塔里木河和黑河流域变化不大;只有松花江流域超过多年平均量。与2002年相比,长江、黑河和塔里木河流域土壤流失量年际变化相对较小,黄河、海河、淮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钱塘江和闽江流域土壤流失量年际变化相对较大。
公报显示,2003年通过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开发建设项目等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分析表明:长江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由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3.88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000年的2.96万平方公里,减少了23.9%,水土流失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显著好转。环京津风沙源区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00年期间,水蚀面积减少14.2%,风蚀面积增加4.4%。塔里木河下游经应急输水进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天然植被面积增加1.80万公顷,沙地面积减少3.37万公顷,河道下游地下水位升高,土壤含水量和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珠江上游喀斯特地区的106个县(市、区)中,岩溶出露面积占县域面积30%以上的有84个;石漠化土地面积3.99万平方公里,占珠江上游土地面积的16.3%,占喀斯特地区土地面积的30%。
年内水土流失重大灾害事件主要为泥石流和滑坡。典型泥石流发生在长江流域的四川省和陕西省南部;典型滑坡发生在湖北省姊归县。
公报显示,2003年,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水利部党组确立的新的治水思路,以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调整思路,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监测预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在预防监督方面,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大了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实施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万个,可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120亿元,涉及防治责任范围1.9万平方公里,拦护弃土弃渣9亿多吨。加大了对开发建设工程的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由水利部牵头组织10个部委(局、办、公司)开展了一次水土保持执法大检查,协调了部门关系,起到了示范作用。对全国6000多个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
在综合治理方面,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力度加大,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启动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点工程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在原全国八片重点防治工程的基础上,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同时,加大了对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工程、晋陕蒙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工程、国债地方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重点防治工程的实施力度。全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实施面积16.5万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5.5万平方公里,新增封育保护面积11万平方公里。新修基本农田57.3万公顷,种植沙棘林4.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果林和水源涵养林281.3万公顷,种草43.3万公顷,建设淤地坝1977座,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1.48万座,坡耕地退耕还林20多万公顷。
2003年是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128个生态修复试点县,年内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12.12万公顷。北京、河北、陕西、青海、宁夏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实施封山禁牧的决定,涉及25个地(市)、197个县。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等20个省(自治区)的136个地(市)、697个县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全国封禁面积52万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稳步推进。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至年底,建立起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黄河、海河、淮河、珠江和松辽河等6个流域监测中心站,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133个监测分站。积极开展了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的试验观测、动态监测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一大批野外观测场和监测点,进行水土流失原型观测,取得了一批观测成果。
公报显示,2003年,为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管理、监测和验收,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水利部发布实施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套管理办法。同时,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发布实施了SL289—2003《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SL283—2003《沙棘种子》、SL284—2003《沙棘苗木》和SL287—2003《黄土高原适生灌木栽植规程》等行业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