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落实检查工作业已启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文的精神,松辽水利委员会由主管水土保持工作的副主任武龙甫同志带队,会同省、市、县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组成检查组,将于2004年12月9日开始对水利部批复的流域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展开检查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委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首先对本流域内水利部批复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情况做了全面的统计,收集了相应资料,多次召开内业工作碰头会,研究布置检查方案,并同各省进行了广泛的协调,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水利部批复的松辽流域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共计34项。其中电力21项、水利11项、石油天然气1项、铁路1项。涉及到黑龙江省12项、辽宁省11项、吉林省7项、内蒙古自治区6项,其中有两个建设项目是由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共同建设。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情况;水土保持后续工程设计、水土保持重大设计变更情况;施工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落实等。
本次检查工作的启动,标志着松辽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标志着我委把政府职能转变的工作重点放到抓好落实上,认真履行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强行政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指导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