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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工程"亮点多--淤地坝建设步入规范化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委淤地坝检查组
 
  本站讯  在刚刚过去的2004年, 为了全面掌握中国水利三大"亮点工程"之一--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实施进展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按照水利部通知精神,黄委于2004年11月上中旬组织水保局、规划计划局、财务局、建设管理局、上中游管理局、黄科院等部门和单位的20余人,分成4个检查组按照统一要求,在各省(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黄土高原地区七省(区)淤地坝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对流域内26个县(旗、区、市)、27条小流域坝系建设和54座骨干坝,34座中型淤地坝,26座小型淤地坝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检查,从中发现在淤地坝建设过程中,各地不仅能够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建设,而且在组织协调、前期工作、推行"三项制度"、规范化建设、宣传培训和管护机制等方都出现了许多新的亮点。
  --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项目实施以来,得到有关省、市、县(旗、区、市)各级政府和领导高度重视,并把淤地坝建设列为本市、县(旗、区、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成立了由主管副县(旗、区、市)长(或副书记)为组长的淤地坝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在水利局设立淤地坝建设管理项目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的地方还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淤地坝工作顺利推进。
  陕西省各地将淤地坝建设工作作为年终考核夺取"陕西省水利振兴杯"的重要组成部分;宁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在淤地坝建设启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水利厅和发改委有关领导还在2004年淤地坝坝系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就淤地坝建设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 并在固原市召开了淤地坝坝系工程建设座谈会,层层落实了建设责任,研究解决淤地坝坝系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搞好淤地坝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山西省为协调好各个部门的关系,切实解决好淤地坝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县(旗、区、市)淤地坝工程建设领导组吸收计划、农、林、土地、交通等部门和有关乡镇领导参加,为淤地坝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有效解决了淤地坝建设中出现的交通改线、库区淹没等问题。山西汾西县在勍香河流域坝系工程建设中,县淤地坝建设管理领导组统一协调,水利部门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建设淤地坝,计划部门利用以工代赈资金整地、修路、开排洪渠,林业部门利用退耕还林资金进行坡面绿化,农业部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培肥地力、推广优良品种,扶贫办利用扶贫资金提高科技含量,支持庭院增收产业,实施"保一还二,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模式,整合各个投资渠道的项目资金,使水土保持整体效益得到充分发挥。盐湖区、娄烦县等淤地坝建设领导组多次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部门逐项解决。并强调工程建设项目部、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有关部门要与参加淤地坝建设的单位紧密配合,为淤地坝工程建设大开绿灯。
  --认真做好前期工作,为淤地坝建设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规划、可研、初步设计等,是淤地坝建设工作的基础,各省(区)开展了较为扎实的项目前期工作。甘肃、青海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严把单项工程设计审查关。宁夏发改委和水利厅安排了淤地坝建设前期经费,及早下文安排储备项目和实施项目的可研初设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坝系可研和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水文计算均由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进行复核验算,为立项和项目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陕西省水利厅召开全省8市水利局长会议,专门部署前期工作,目前,已有36条小流域坝系可研通过技术审查或审批。山西省加强技术培训,分别聘请设计院、水保所、水科所等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参与淤地坝规划设计,坚持专家评审制度,建立了淤地坝前期工作评审专家库,坚持每一个可研、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只有经过专家评审合格后,才能报政府、发改委审批立项;同时,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求将坝坡防护、取土场整治、标志碑等项目列入设计内容,作到美化、亮化、绿化并举;还开发了淤地坝计算机设计软件,在大规模的淤地坝前期规划设计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积极推行"三制"改革,不断加强质量监督
  一是各省(区)首先以县(旗、区、市)级水利水保部门为法人责任主体,成立淤地坝建设项目部等,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管理,全面负责淤地坝工程项目实施。如宁夏自治区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时就明确了工程主管部门(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自的职责,出台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及开工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在审批工程时明确项目法人。
  二是积极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山西省为了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省水利厅对各施工队进行水土保持工程的资质进行审查认定。通过施工单位申请、县(旗、区、市)水利部门严格把关、工商部门核定资产、专家评估综合能力的办法,对全省施工能力较强、资产比较雄厚、具有较高信誉的施工队伍进行了资质认定。实施中按照集中连片,"大、中、小捆绑"的原则划分标段,全省统一委托太原市泽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代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取施工队伍,从而避免了骨干坝争着干、中小型无人问的现象。宁夏自治区规定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全区所有骨干坝均委托"自治区水利水电咨询公司招投标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河南省有关各县委托"洛阳市泽丰建设工程咨询公司"等有招标资质的中介组织对骨干坝全部进行了公开招标。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水保局组织对各县(旗、区、市)旗的骨干坝进行了公开招标。
  三是全面实行监理制。各省(区)以小流域坝系为标段,选择具有较高资质的"西安黄河水保工程监理公司"和"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负责监理工作。山西省还对多年从事水保技术工作的人员加强了监理上岗培训,目前全省已有246人取得水保监理上岗资格,126人获得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是实行质量监督制度。为了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宁夏自治区等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证书,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政府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由质量监督单位出具工程施工质量认证。山西省各项目县(区、市)每个标段派一名技术员常驻工地进行质量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齐抓共把质量关。省、市级水利水保和计划、财政主管部门还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
  --完善淤地坝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管理逐步规范化
  目前,黄土高原地区有关省(区)、地(市)、县(旗、区、市)相继制定和出台了"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在积极推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全面实行监理制的同时,宁夏等地还实行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开工前填报开工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开工。普遍推行公示制,各建设项目以公示栏的形式将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任务、国家补助资金、所需群众投劳、建后管理责任单位等主要内容向项目区群众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普遍实行淤地坝工程建设中央资金使用报账制拨付形式,各有关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填报报表,由监理核实签字盖章后进行拨付。山西省为保证资金报帐制的有效推行,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水土保持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实行报帐制的实施意见》,同时把淤地坝项目列为资金省属项目管理,使建设资金能从水利厅直接下拨到县淤地坝建设项目部。宁夏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将淤地坝建设中央资直接下达到县(旗、区、市)财政或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报账制的程序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各地淤地坝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资金专职会计负责,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还建立了资金使用管理、审计和监督检查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为了搞好淤地坝工程建设,建设单位还深入工地,加强管理和现场监督。内蒙古准格尔旗水保局等单位向负责建设的2条坝系建设工地派出了由1名副局长和2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山西省各项目县(区、市)每个标段派一名技术员常驻工地进行质量监督,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责令施工队返工,直到达标。建设单位还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召开例会,交流和解决问题。
  --加强培训和宣传交流,不断推进淤地坝建设
  在淤地坝建设中,甘肃、山西等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层次的技术培训,组织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各有关县(区、市)的主管县(区、市)长、水保局(站)长以及各级水保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参加淤地坝建设与管理技术培训班和各种专题讲座,开展水保技术人员监理上岗培训。提高各级水保业务部门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淤地坝管理水平。
  各地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络,结合印发宣传品、刷写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淤地坝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群众脱贫致富和减少入黄泥沙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坝系建设任务的县(旗、区、市)及乡村,普遍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反复讲解在淤地坝建设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淤地坝建设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涉及道路开通、占地补偿和个别农户搬迁等矛盾和问题,都能得到基层干部积极配合和群众的谅解并妥善解决。
  山西省盐湖区等在坝系建设中,积极开展争优创先评比活动。项目部组织市水务局、监理工程师、镇领导、项目部的工程组、质量组、宣传报道组、办公室、各施工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等,对各标段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比。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比进度"、"验质量"、"评总分"的办法,对施工队各个方面进行检查,评比奖励。加强了各施工单位的质量观念和责任意识,达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积极探索淤地坝管护机制,确保工程效益持续发挥
  各地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淤地坝运行管理模式,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山西省在推广"提留岁修基金、拍卖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管理、创办实体、股份合作"等管护形式的同时,又及时总结推广了临汾市的"护坝田"制度,省水保委员会转发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护坝田"制度加强淤地坝工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正在建设的淤地坝工程,本着管理从建设开始的原则,认真落实了以"护坝田"为主的管护责任制。宁夏自治区淤地坝管理也逐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建、管、用"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通过统一管理,收取水费,以坝养坝和采取租赁、承包、拍卖等形式。落实了全区50多座骨干坝、近一半中型坝和80%以上小型坝的运行管护。西吉县参照《宁夏水利工程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由县水利水保部门购买移动式小水泵,租赁给当地群众使用,收取租金及水费,用于工程管理维护费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当年建成的淤地坝全部实行了承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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