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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系列报道之五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生态修复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4年,新一期“长治”工程在8省(市)38个县(区、市)启动实施了“长治”生态修复工程,实现了生态修复由试点向大面积推广的跨越。生态修复工程以生态示范村建设为核心,通过采取对生态村现有生产用地水土保持治理,提高生产用地质量,加上辅助能源措施、植被恢复措施、人畜饮水工程和村容村貌建设等措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据统计,2004年,长江流域共实现生态修复面积8412.23km2
  ——流域首批生态修复试点全面通过验收。2001年底在长江上中游10个县市启动实施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经过三年的建设,全面完成了3079.1平方公里的生态修复任务。年底,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对10个县、市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表明,项目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因地制宜为前提,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路子,通过封育保护、舍饲养畜、建设基本农田、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实现大面积的生态自我修复,丰富了封禁治理的内涵,积累了经验,实现了从封禁治理到生态自我修复的跨越,取得了明显效果。
   ——综合措施多管齐下,为生态修复创造条件。各地以解决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努力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自然修复,采取的措施更为丰富,更加注重实效性。江西省上犹县黄塘小流域将建设完整的坡面水系,进行立体开发与发展“猪—沼—果”工程,建设生态农业、促进生态修复相结合,达到了“拦水有坝、引水有渠、排水有沟、沉沙有凼、蓄水有池、烧火有(沼)气”的效果。湖南隆回县确立了“人工治理搭台,生态修复唱戏”的生态修复方略,生态修复工作做到了宜田则田、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修复则修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项目区面貌发生巨大变化。陕西省南郑县生态修复工程以生态示范村建设为重点,山、水、田、林、路、塘、渠综合配套,实施坡改梯,发展中药材种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栽植护埂植物,发展地埂经济;路渠塘配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省柴灶,促进封禁治理,实现生态自我修复;鼓励群众参与治理,发展庭院种养殖业,增加收入。通过工程实施,生态示范村初步实现了“路通、塘满、地平、水畅”,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湖北省在实施生态修复试点中,大力发展沼气池、节柴灶、太阳能、以电代柴等替代能源建设,加强封禁管护,全面禁止商业性采伐,对试点区内的陡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这些措施保证了生态修复收到实效,小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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