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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系列报道之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长治”工程调整改革进展顺利
 
   2004年是“长治”工程的调整改革年。一年来,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农发办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工程建设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把握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思路,锐意改革,强化管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项目管理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长治”工程作为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龙头项目,积极顺应新形势,力推改革新举措,项目建设和管理呈现出全新的面貌,迸发出新的活力。
   ——优化项目布局,实行分类管理。2004年启动的新一期“长治”基建工程整合了“长治”工程第五期和第六期项目实施县,全面推行按项目区立项,将项目实施县由147个压缩到131个,并按重点治理和生态修复两类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其中重点治理工程90个项目区93个县,生态修复工程38个项目区38个县。各地坚持面向水土流失重灾区布局、区域化推进的原则,项目和投资更加集中,更有利于实现规模治理,为建立水土保持示范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重庆市以新一期“长治”工程启动为契机,实施沿江、沿路、沿区县城周边、沿大中型水库库区开展治理的“四沿战略”,确保工程规模和示范效果。
   ——转变防治思路,完善措施体系。全面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指导思想和充分依靠大自然生态自我修复能力防治水土流失的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治理。将小流域水土流失地类划分为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重点治理生产用地,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增收的需要,对生态用地以保护为主,通过封禁管护、能源替代、舍饲养畜和退耕还林等辅助措施,实行生态修复。在治理措施上,将“长治”工程小流域治理措施体系由过去的坡改梯、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封禁治理、保土耕作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调整为坡面水土整治工程(坡改梯、坡面水系、田间道路)、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塘堰整治、溪沟整治、谷坊、拦沙坝)、植物防护(水保林、种草、植物护埂、植物篱)、示范工程(经果林、沼气池和节柴灶)、封禁治理五类十三项措施,使项目的各项措施更加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更加符合群众意愿。
   ——改革补助方式,健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的实效,“长治”基建工程由按治理面积补助改为按治理措施补助,统一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使国家补助更加符合项目的实际,更加有利于按基建管理程序管理,更加有利于提高各项措施的质量。
   ——完善建管机制,管理更规范。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承诺制(包括农民投工承诺和地方匹配资金承诺),积极推行报账制和产权确认制,逐步推行监理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
   一是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建设“阳光”工程。四川省汉源县在治理前对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进行公示,做到家喻户晓,竣工后,县水保办现场兑现补助经费,并张榜公布;盐亭县通过推行公示制,让群众对建设任务、投资补助、建后效益、工期安排、占地和劳力需求等心中有数,激发了群众建设热情,群众自觉地解决好投劳集资、土地调整、青苗补偿等具体问题,主动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项目申请书”和“投劳集资承诺书”。
   二是全面推行承诺制。新一期“长治”工程在前期工作中全面落实省、市、县地方匹配资金承诺文件,并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必备条件,实施治理的小流域全面推行农民投工承诺制,作为小流域初步设计的重要内容。
    三是积极推行资金使用报账制,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长治”工程等重点项目全面推行了县级报账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四是积极推行监理制。四川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承担了36个重点治理项目的监理工作。重庆市三峡库区的长寿、万州等区县在农发水保项目实施中,全面推行监理制,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提高了工程质量,降低了工程造价。
    五是规范合同管理。四川省制定了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合同范本及有关表格,对工程建设和苗木购销两个主要环节的合同进行了规范统一。陕西省凤县制定了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小流域科技承包、工程机械使用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责任、资金拨付使用、机械的准入和管理。
    六是探索推行产权确认制。各地结合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治理措施建后管理的新机制。湖南衡东县结合反租倒包治理积极推行产权确认制,在治理之前明确措施的成果归属,有效促进了社会投入水保治理的积极性。四川南充市推行小型水利工程拍卖制,按照当地农户优先的原则,将山塘、蓄水池等小型水利工程公开拍卖,签订合同,确保管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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