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长江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保监督检查验收得到显著加强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长江流域水保预防监督系列报道之五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近年来,随着水土保持法贯彻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点逐步在从对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审批转向对水保方案实施的监督,并得到显著加强。
  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贯彻水土保持法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落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点。按照水利部对开发建设项目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要求,流域机构和各地重视和加强了这一工作。四川、江西两省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厅、局、办联合执法检查,主管副省长还亲自听取汇报,并对做好联合执法检查作了专门批示;贵州省人民政府转发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情况及整改工作意见。云南省人大加强对水土保持法实施的督察;省水利厅2003、2004年组织两次大的执法检查,厅长、副厅长亲自带队,有效促进了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的落实,大量项目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据统计,近年来流域机构、各省市区水利厅联合有关部门、地县水利部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执行情况检查2万多次,检查项目超过2.3万个。水利部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发布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逐步展开。以江西九江长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湖南岳阳长江干堤加固工程、楚大高速公路、大保高速公路、昆石高速公路、兰成渝输油管道、湖北黄石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王甫州水利枢纽、四川凉山州大桥水库、四川省南垭河姚河坝水电站等为代表的5300多项水土保持专项设施通过了竣工验收。
 
 
长江委检查柳红水电站水土保持
 
 
  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预防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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