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安排布署国债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和“长治”工程年度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函[2004]576号文和长上保办[2004]36号文,3月10日长江委熊铁副主任主持召开国债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和“长治”工程年度检查会议,安排布署验收检查工作,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规计局、财经局、建管局、审计局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熊主任在会上强调:国债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和“长治”工程检查,严格按照《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充分发挥省级管理的作用,检查验收必须在省级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开展;由水土保持句牵头,其他各局配合,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
熊主任要求:水土保持局要抓紧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完善检查验收计划和细则;要充分发挥流域管理职能,委属各有关局要大力配合,派出责任心强、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的骨干参加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的重点是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为保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与检查验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合理安排,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检查验收2004年度“长治”工程农发项目及2003年国债水土保持项目、第二批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检查2004年度“长治”工程基建项目。
长委水土保持局生态建设处
200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