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构建四个体系 探索流域机构行使法人职责的新途径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淤地坝建设管理经验简介
  自从2002年9月黄河水利委员会在甘肃省天水市召开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现场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之后,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认真贯彻黄委的要求,按照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部署,积极探索流域机构在淤地坝建设管理中履行法人职能的途径和方法,研究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淤地坝建管体制与机制的政策和措施,通过构建淤地坝建设管理四个体系,狠抓工程建设,实现了水保领域推行项目法人制的新突破,有力地推动了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的发展。
  1、构建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为落实建设管理责任,该局探索建立了三套组织管理体系:一是工程建设局派驻现场管理机构项目法人内部责任组织体系;二是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外部责任组织体系,三是建立了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机制,并要求县政府成立了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由县水利水保局牵头,工程所在乡政府和村委会参加,从而构建了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乡政府—村委会等与工程有关的外围责任组织体系。三套组织管理体系的建立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促进了淤地坝建设管理由过去松散的行政式管理向责、权、利明晰的项目法人管理的转变。
  2、建立健全制度规章体系
  为使项目管理有章可循,该局先后制订印发了《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淤地坝坝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项目设计管理办法》、《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合同管理办法》、《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项目财务管理办法》、《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建设项目驻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统一印刷装订成册,使项目法人管理有据可依、行为规范。
  3、研究探索务实的招标组织操作体系
  一是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招标工作,严格履行招标报批程序,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招标前向上级提交招标备案报告,招标全过程邀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评标结束后上报招标评标总结报告。
二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对总库容在100万m3以上的3座骨干坝进行了公开招标,其余13座工程采用了邀请招标,并选择在陕西省水利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举办开标会,保证了招标工作的公平、公开与公正。
  三是严格按照水利部《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对总库容在100万m3以上的骨干坝要求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对库容在100万m3以下的骨干坝,也要求必须具有较丰富的淤地坝施工经验的水利水保专业化施工企业方能参与竞标。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4、引入合同制,强化施工保障体系
  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除与监理、施工、设计等参建各方签订合同外,还将合同制引入解决淹没迁占、工程移交及管护等难度较大的工作当中,实行建设全过程的合同管理。
  一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就要求地方政府对配套资金、淹没迁占、工程移交及管护等问题做出具体承诺,并将其作为立项的必备条件。
  二是在设计阶段与县水利水保局及工程所在乡政府逐坝签订《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工程淹没迁占等具体问题,并就工程竣工后移交和建后管护等做出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县水利水保局与工程所在乡政府及村委会签订工程管护合同报建设单位备案,否则不予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三是依据配套资金的承诺和《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议》的有关约定,通过与地方政府建立协调机制,督促地方政府以各种形式(包括资金、实物、人员、群众投劳等)千方百计落实配套资金,从而把工程淹没迁占、工程移交及管护等问题解决在工程招标和开工之前,为工程招标和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